正确答案: ABC

对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律不予接纳 人民法院经调取未能取得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此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应在法庭上出示,并接受当事人质证

题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ABC的说法分别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条、第25条、第38条,D则符合第56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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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有关行政诉讼被告举证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被告若有正当事由,可以延期提供,但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 解析:考查举证责任。《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条。

  •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起诉停止执行的条件的是:()
  • 必须是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

  • 解析: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行政诉讼法》第44条。

  • [多选题]有关在行政诉讼中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须经法院许可

    若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中对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参照《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43~45条。

  • [多选题]行政诉讼过程中,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 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上诉人认为法院偏袒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 解析:考查撤诉。《行诉若干解释》第49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所以AB项都应选。这里应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法》与《行诉若干解释》的差别,《行政诉讼法》规定要经"两次合法传唤",而《行诉若干解释》并未规定次数,这里以《行诉若干解释》为准,因为"两次传唤"没有实际意义。选项C涉及《行诉若干解释》第49条第2款,对此种情况,应当作缺席判决。而D项涉及《行诉若干解释》第50条第3款,此时应作确认违法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 [多选题]下列关于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 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的制作主体很广泛,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制作

    制作程序不同,现场笔录是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的自身感受,应当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勘验笔录的制作程序较为复杂

    制作内容不同,勘验笔录所反映的多是静态的客观情况,而现场笔录所反映的多是动态的事实,而且具有即时性

    证据效力不同,勘验笔录都是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只有间接关系,而现场笔录是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种类。这两种笔录的区别是历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和现场,就地进行分析、检验、测量、勘察后作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殊的证据,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现场对现场情况所作的书面记录。对两者概念的把握就能很好地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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