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选题]关于教唆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正确答案 :D
  • 有的教唆犯是主犯,而帮助犯可能是从犯,也可能是胁从犯

  • 解析:在共犯理论中,共犯人分为两大类:正犯和共犯(狭义上的)。正犯即实行犯,共犯是对于正犯而言的,包括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是从犯罪分工的角度对共同犯罪人的理论分类,而从作用大小的角度则有主犯、从犯和胁从犯的分类。教唆犯、帮助犯均属于狭义的共犯,基于犯罪分工同一分类准则的排他性,在一起共犯中,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也不可能是帮助犯。所以说“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但可能是帮助犯”是片面的,故B项说法错误。共犯中,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犯罪行为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则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责任,故A项中只成立强奸罪的教唆犯且属于未遂,其对抢夺罪不负刑事责任。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一般以总则教唆犯理论处理。但是刑法分则对某些特定教唆行为有特殊规定的,分则特殊规定优先适用,如《刑法》第353条第1款规定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即对于.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成立教唆他人吸毒与即单独成立犯罪,而不再成立教唆犯,故C项说法错误。至于D项,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在共犯中常常是犯罪的起因,可谓主谋,原则上应认为是主犯。帮助犯一般所起的作用都是辅助,一般作为从犯或胁从犯对待。

  • [单选题]甲于2013年1月份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各平分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6年3月间,诈骗张某10000元而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时其犯罪金额应认定为()
  • 正确答案 :B
  • 30000元

  • 解析: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经过5年不再追诉。甲06年诈骗适用最高刑为3年,到2013年已经超过5年,不属于刑法第89条第2款情形“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所以不再追诉。共同犯罪各参与人应当对全部数额负责。

  • [单选题]许某是鸿运林场的职工。一日许某驾驶货车在林场内将砍伐好的木材从砍伐地运到堆放地时,为抄近路违反了林场规定的行车速度,将正在搬运木材的另一职工商某轧死,则许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正确答案 :D
  • D、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 解析: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甲某在林场内运送木材时,违反了林场规定的行车速度,造成将林场内其他职工轧死的后果。因为其轧死是在林场内驾车作业时发生的,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因此许某的行为构成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本题许某的犯罪容易与交通肇事罪混淆。《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交通肇事罪必须是在公用道路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本题中许某并非是在公用道路上引起事故的发生的,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许某的行为确实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但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之间存在着一般规定与特殊规定的关系,只有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才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论处。对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定罪处罚。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D。

  • [多选题]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是()。
  • 正确答案 :BCD
  • 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

    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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