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我国大部分分布在西南地区,按河流统计一雅鲁藏布江水系最多

题目:关于我国的水资源与水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解析:A解析我国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6.76亿千瓦, 其中可开发的水能资源为3.78亿千瓦,如全部得到开发,所发电量可达1.92万亿千瓦小时,约占世界可开发水能资源年发电量的五分之一,居世界首位。B对;西南地区占67.8%的水资源,各水系水能资源的分布看,长江是我国水能资源最丰富的水系。A错;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如果按水资源总量考虑,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位, (按149个国家统计,统一采用联合国1990年人口统计结果),已经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C、D对的,所以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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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死线抽象现象,是指语言的运用者只在语言“抽象阶梯”的某一级上使用语言,忽视各种人群和事物的多样性、复杂性,把语言表达固守在某一类型、层次或水平线上的现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所述不存在死线抽象现象的是(  )。
  • 不断改进培训教学组织方式,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研讨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倡导小班教学,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解析:本题关键信息是“忽视了描述对象的多样性”,“把语言表达固守在某一类型、层次或水平线上”。A项,全部使用抽象度较高的词语,如“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缺乏具体情况描述,读来大而空,语言表达固守在高抽象层次,存在死线抽象现象。B项,描述过于具体,形同流水账,缺少抽象总结,读来无重点,语言表达固守在低抽象层次,存在死线抽象现象。D项,描述罗列数字,过于具体,缺少对情况的概括总结,读来散而乱,语言表达固守在低抽象层次,存在死线抽象现象。C项,抽象语句和具体描述相结合,如“改进培训教学组织方式”是抽象语句,后面紧跟“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研讨式等多种方式”等具体方式,读来清晰明了。本题正确答案为C。

  • [单选题]该区域河流水文特征是(  )。
  • 图4是我国某盆地的局部地形剖面示意图。读图回答下面的题目。 最适合形成天然绿洲的地带是(  )。

  • 径流年际变化小

  • 解析:【答案】D。解析:该区域河流以高山的冰雪融水补给为主,夏季流量大,向下流流量减少,流量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温度,因此径流年际变化小。

  • [单选题]1999-2008年,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我国亿万群众积极参与的退耕还林工程,实现退耕还林4.03亿亩,直接改善了生态环境,扭转了治理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创造了世界生态史上的奇迹。这说明了( )。
  • 社会实践是创造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 解析:【答案】C。

  • [单选题]冯某在某网站上传了其自拍的生活照,舒某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舒某公司侵犯了冯某的发表权

  • 解析:A [解析]发表权是指权利人决定把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由于照片已经在网络上传播,因此舒某公司没有侵犯冯某的发表权,故A项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舒某公司擅自下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已经侵犯了冯某的复制权,故B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因此舒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冯某的肖像权,故C项正确。本案不涉及荣誉权的问题,故D项正确。

  • [单选题]民安房地产公司与卓峰公司约定:为满足民安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民安公司向卓峰公司支付l30万元,卓峰公司在25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8米以上的建筑。民安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卓峰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10米高的厂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小区业主有权请求卓峰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

  • 解析:A[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64条的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因为民安公司已经将房屋售出,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也转移给了小区的业主,而地役权作为从物权,随之转让,所以小区业主有权请求卓峰公司拆除超过8米的建筑物,A项是正确的。

  • [单选题]某省水利厅为鼓励下属水利工程企业多创税利,厅长与该企业的负责人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年度税收600万元的指标,年底该企业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l万元。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
  •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 解析:D[解析]《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本题中,厅长与水利工程企业签订合同,约定如果该工程企业完成年度税收指标,年底负责人和全企业员工都可以发奖金。该发奖金的约定并不发生民法上的后果,且是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特征。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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