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荣誉权
题目: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非人格权的范畴。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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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案例中构成犯罪未遂的是( )。
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解析: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A项中甲已经对胡某实施了诈骗行为,只是因为被胡某识破骗局而未能得逞,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当选。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据此可知,B项属于犯罪中止。绑架罪是行为人出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控制被害人,在行为人出于上述犯罪目的非法控制被害人的情况下,该犯罪已经成立犯罪的既遂,在此之后放弃对被害人的控制的,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但是可以在量刑上予以考虑。C项不选。丁为了出卖妇女李某而实施了绑架行为,抓住了被害人的手腕,但尚未控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犯罪还没有既遂。李某声称自己有性病这一情节并不足以阻止丁的拐卖妇女罪既遂。由于本罪的法益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此罪既遂并不需要将妇女成功卖出,只要剥夺人身自由就可以达到既遂标准,所以丁的放弃仍然是自愿的。D项属于犯罪中止。故本题选A。
[单选题]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的时候,需经( )批准,然后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解析: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电报的时候,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然后通知邮电部门或者网络服务单位检交扣押。故本题选B。
[单选题]人民警察必须以( )为活动准则。
宪法和法律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故本题选C。
[多选题]
某县公安局组织交警、巡特警、刑警等警种,开展了以“平安交通”为主题的夏季过境车辆安全大检查活动。6月10日,民警在该县高速路口对过境车辆是否携带灭火器、危险物品以及超载、超员、酒后驾车等情况进行严查。
关于对人身及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方法,正确的是( )。(多选)
怀疑犯罪行为人可能携带赃款赃物、作案工具或者违禁品时,可以翻开衣帽检查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命令违法犯罪行为人将其衣服口袋翻出来接受安全检查
解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三十七和四十条规定,“公安民警检查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时,一般应当从被检查人的双手开始从上至下顺序进行,对其腋下、后背、腰部等重点部位及衣服重叠之处、衣服口袋、皮带内侧、鞋里帽边等易隐藏物品的地方,应当重点检查”;“公安民警在安全检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人携带的物品可能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立即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并通知专业人员到场处置”。A、C两项错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三十八和三十九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民警检查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应当采取用手轻拍、触摸违法犯罪行为人衣服外层的方法;经轻拍、触摸,怀疑违法犯罪行为人可能携带赃款赃物、作案工具或者违禁品的,可以翻开衣帽检查”;“公安民警检查违法犯罪行为人的人身时,应当谨防因接触注射针筒、刀片等物品而感染疾病或者受伤。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命令违法犯罪行为人将其衣服口袋翻出接受安全检查”。B、D两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故本题选BD。
[单选题]里约奥运会的筹备给里约带来了一些较好的影响,有两个变化值得关注:一是关于非保护地带的居住面积(413.1公顷)和服务业使用面积(236公顷)的增长替代了工业区的使用面积的增长(103公顷);二是大都市的贫民窟数量减少了1.8%,而在2004-2009年,贫民窟的数量是2.1%的增长。
上述数据主要是为了说明奥运会的筹备给里约带来哪方面的影响?
居住环境
解析:文段援引数据阐述了里约奥运会筹备的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居住面积和服务业使用面积增长替代了工业区增长——意味着生活环境和质量有所提高;二是贫民窟数量减少——强调居住条件变好了。这两方面均与“居住环境”相关,故本题选B。
[单选题]口试:笔试:招聘
批发:零售:销售
解析:口试和笔试是招聘采用的两种不同形式,批发和零售是销售采用的两种不同方式。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