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法治首先是指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现代治国方略 法治与民主政治不可分离,强调法律至上而非权力至上
题目:关于法治,人们众说纷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从本质上讲,法治首先是指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现代治国方略,是法律至上而非权力至上的现代社会形态,不是简单的依法办事。法治与民主相联系,因此最早只能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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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有关本案的提问。该项规定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嫌疑人如果始终保持沉默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如果其他证据充分确定,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仍然可以侦查终结
解析:在现行法律中,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享有沉默权,而且有如实回答的义务。根据刑法理论,犯罪嫌疑人如果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则法院可能在量刑时考虑酌情从宽。但是犯罪嫌疑人始终保持沉默,并不是刑法上的从重处罚情节,只是不能从宽而已,因此A项错误。犯罪嫌疑人的沉默与口供在认定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密切相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对口供的规定,口供不是定罪的唯一依据,必须有其他证据。如果只有口供,不能定案;没有口供,其他证据足以认定的,也可以定案。因此C项错误,D项正确。B项的错误在于其实质是有罪推定,将举证责任完全推向犯罪嫌疑人。
[单选题]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本题中,购买高压锅的是赵某而并非钱某,钱某并不是消费者,所以其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A选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项,所以A项不当选。对于选项B,《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如果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那么作为受害者的赵某既可以向生产者即该厂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即商场请求赔偿,所以B选项正确,不当选。对于选项C,《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只有产品被认定为存在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才承担责任,如果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作为生产者的该厂并不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正确,不当选。选项D表述的是生产者的免责事由。《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2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此项免责事由的主体是生产者,即厂家如能证明目前科技水平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作为销售者的商场既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证明目前科技水平能否发现缺陷存在,D选项将免责事由的主体描述成作为销售者的商场是错误的,因此D选项当选。事实上,本题的出题意图仅仅是想考查考生对上述法条记忆的准确度,即该免责事由的主体是生产者而非销售者。
[单选题]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虽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
解析:毁灭证据并不限于从物理上使证据消失,而是包括妨碍证据出现、使证据价值减少、消失的一切行为。乙将甲杀人的凶器藏匿于自家的地窖中,属于毁灭证据,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A的说法是错误的;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隐藏或者逃跑,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在外继续生活,逃避法律制裁,构成窝藏罪,B、C的说法是错误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毁灭、伪造自己是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不成立犯罪。因此,如果当事人教唆第三者为自己毁灭、伪造证据,第三者接受教唆实施了毁灭、伪造证据行为的,则第三者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而当事人不成立犯罪。因此甲虽然唆使乙毁灭证据,但不能认定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教唆犯,D是正确的。
[单选题]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____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如有特殊情况,经____核准,实际执行未达13年的,可以假释;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____核准,执行死刑;犯罪已经经过20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____核准。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解析:广义上的刑罚裁量权(量刑、减刑及假释的裁量权、死刑核准权)由法院行使。《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实际执行未达13年的,可以假释。《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刑法》第87条第(4)项规定,犯罪已经经过20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是因为对犯罪的追诉,是启动刑事程序的权力,属于广义的求刑权的内容,应该由检察机关核准或者决定。因此,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