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甲指使15周岁的乙盗窃轿车,乙将盗得的轿车交给甲,甲销赃得款10万元。在本案中()
正确答案 :D
甲是实行犯
解析:乙未满16周岁,不具备实施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符合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只能是甲的犯罪工具。甲是间接正犯,利用未成年人作为工具实施盗窃罪,属于实行犯。
[多选题]假设甲与公安特勤乙联系,欲购买2公斤共价值10万元的冰毒。甲携带10万元巨款与乙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则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BD
属于贩卖毒品罪未遂
属于不能犯未遂
解析:因为对方是公安特勤,其交易不可能实现,故成立不能犯未遂。
[多选题]下列行为不构成包庇罪的有
正确答案 :BCD
B、甲是吸毒者,为能买到毒品而包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乙
C、甲明知乙在走私一批汽车,为帮助乙掩饰、隐瞒违法所得的来源和性质,甲协助乙将资金汇往境外
D、甲是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包庇
解析:《刑法》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据此,A选项中甲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包庇罪。《刑法》349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因此,B选项中甲的行为已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而不是按包庇罪处理。《刑法》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三)第7条修改〕因此,C选项中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洗钱罪,而不是包庇罪。《刑法》第294条第3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D选项中的行为构成的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单选题]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
A、单位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
解析:应当说,本题是相对简单的,主要考的是法条记忆。《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据此,单位是可以成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体的,故A选项正确。根据第1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必须达到“数量较大”,因此,B选项是不正确的。C选项中,需要注意的是,运输毒品罪和走私毒品罪中的运输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前者不包括从境外运往境内和从境内运往境外。因此,C选项不正确。D选项中行为人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行为只是作为本罪的加重情节不另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一点和刑法第三章规定的走私罪是不同的。走私犯罪中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则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正确答案 :A
A、甲是乙的司机,一日乙去洽谈生意途中连遇红灯,乙怕迟到,命令甲闯红灯,结果轧死一人,撞伤两人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上述《解释》的第2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的情形,其中第一种情形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因此,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刑法》358条第3款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B选项中乙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单独定罪处罚,故B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107条规定,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C选项中甲的行为成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单独处罚,不是与乙构成共同犯罪,C选项不符合题意。《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修正案(六)将之修改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乙的行为单独构成销售赃物罪,而不是与甲构成共同犯罪。故本题的答案是A。
[多选题]下列关于经济犯罪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C
甲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应以购买假币罪、使用假币罪并罚
乙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从一重罪处断
丙实施抗税行为导致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应构成故意伤害罪
[单选题]辛某与谢某素有仇怨,一日,谢某拦住辛某,百般辱骂,辛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谢某,谢某逃跑,辛某紧迫不舍,谢某从屠户刘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辛某不敢再追,谢某用言辞激辛某,辛某又追。待辛某追近时,谢某用杀猪刀捅了辛某一刀,导致辛某心脏破裂而死,谢某的行为属()。
正确答案 :A
故意杀人
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题目中辛某蓄意激怒谢某,使谢某向自己攻击,再刺伤谢某。辛某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其并非为了保护自身正当利益,因而不属于正当防卫,进而也不属于防卫过当。选项B、C不正确。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的必要条件是必须处于危急条件下不得以而采取行动。而题目中辛某持刀,谢某并不必然对辛某造成危险。且辛某有意激怒谢某,其保护的也不是合法利益。选项D不正确。
[单选题]某汽车司机驾车在马路上正常行使,突遇一行人违章横穿马路,司机避让不及将行人撞死,经交警部门认定无责任。该司机的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 :A
意外事件
[单选题]某甲将他人的一台价值8000余元的彩电偷回家中,经其父、兄规劝,在失主发觉前,又偷偷送回原处。甲的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 :B
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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