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D
直辖市 设区的市
题目: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不需要设立选举委员会的包括:
解析:根据《选举法》第8条规定,只有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选举设立选举委员会,CD是应选项。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以下行为可以不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美国公民罗斯在美国将代为保管的我国公民赵某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国公民葛某去美国留学,在美国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按照我国刑法应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解析:依据《刑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第7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A、C选项系这两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员,应当适用我国刑法。B选项,《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美国人在美国对我国公民犯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可以不适用我国刑法。D选项,葛某可以"不予追究",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也可以不适用我国刑法。
[单选题]孙老太太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两个儿子成年后,都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孙老太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孙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8万元。孙老太太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法院应怎样处理?()
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32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
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查明。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应当提供该国法律。不能查明外国法律或者该国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A选项正确。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第5条规定: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C选项错误。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所以,D选项错误。
[单选题]居住于我国台湾地区的当事人张某在大陆某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解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台湾地区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参与民事诉讼,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故A选项正确;依据第1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人民法院予以适用。"故B选项正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1款第(1)项规定:"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故C选项正确,根据第3条第1款第(5)项规定:"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第5条规定:"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可得出D选项中"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说法错误。
[多选题]下列哪些机构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咨询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7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由此可知A、B、D选项应选。C选项中的房地产职业培训机构不是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不属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
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解析:我国《宪法》第112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所以,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虽是地方国家机关,但并不是自治机关。因此,选项B的表述是不正确的,应当选。《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可见,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和外国进行教科文卫等方面的交流并不是选项D中表述的"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而只是"自治区、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并无此项权力。因此,选项D表述不正确,应当选。
[单选题]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案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和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的辩护人和乙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可参与和解协商
解析:《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98条第1款、第2款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A项的错误在于,甲在押的,其近亲属应经甲同意,才能与被害方进行和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97条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故B项的错误在于,乙的近亲属是与被告人和解,而不是"代为和解",此处表述不准确。C项的表述正确,因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以协助被告人、被害人参与和解协商。《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98条第3款规定,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故D项不正确。本题符合题意的选项是C项。
[多选题]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小亮
甲
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