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30名
题目:张某是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2000年张某因犯受贿罪被检察院逮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拟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如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00人,则提出对张某的罢免案,需要有多少代表联名?
解析:《选举法》第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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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十八大以来,国家反腐力度空前,即便是身为国家领导人,也难逃法律的公正审判,法对所有人都公平适用的理念逐渐赢得社会信任。这体现了法的哪些特征?()
法的普遍性
法的强制性
解析:考查法律的特征。
[多选题]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现行《宪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国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现行《宪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现行《宪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解析:考查宪法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C选项错误,《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据此,国家以"五爱"为基础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公民必须履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是一致的。
[单选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当地通用语言为汉语)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其中被告人杨光(汉族),男,17岁;被害人买买提(维吾尔族),男,19岁。崔义是杨光的辩护律师,刘兴是买买提的诉讼代理人。在侦查过程中,由于买买提不会讲汉语,公安机关只好为他聘请了一名翻译人员。后经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人民法院。
关于本案的庭审公告和判决书,应以何种语言文字书写?()
都用汉语
解析:1.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回避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买买提作为被害人,公安机关有义务保证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实现,故A项错误。根据"证人优先"原则,该翻译人员只能优先作为证人,而不能再作为翻译人员,故B项错误。翻译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能够胜任语言文字翻译工作,有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的能力;其次,应当与案件或者案件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否则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在侦查阶段由侦查机关负责人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长决定,在审判阶段由法院院长决定。因此在本案中应该由法院院长决定,故D项错误。
2.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方式。《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
3.本题考查回避的理由、方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本题中杨光、乙之间的矛盾属于"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形,故而身为检察人员的乙应当回避。又根据《刑诉解释》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
4.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题目中已经给出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故判决书和开庭公告都应采用汉语。
[单选题]未成年被告人赵某被检察机关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内,应当由以下哪个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人民检察院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2条规定,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
[多选题]甲向乙借钱并以一幅古画出质,乙为一古诗爱好者,在该古画的空白处题诗一首。因丙出版社要出版古画集,乙便将该幅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获得稿费1000元。对于上述行为,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乙对该古画的质权自甲与乙签订合同之日起设立
乙对该古画享有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
乙在该古画题诗的行为属于添附行为
乙有权将古画拍成照片交由出版社出版,并有权获得1000元的稿费
解析: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因为动产质权的设立自交付之日起设立,而非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因为乙对该古画只享有动产质权不享有权利质权。本题C选项是错误的。在古画的空白处的题诗行为,破坏了古画的文物价值,侵害了古画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修改权。故该行为为侵权行为不为添附行为。本题D选项是错误的。因为质权人无权将古画翻拍并出版,其获利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多选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毛豆豆2岁的时候被张某拐走,直至4岁方找回毛豆豆,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李某生前在当地是位德高望重的老人,李某去世后,杨某到处宣扬李某生前有一段婚外情,给李某的子女造成诸多困扰,经查,杨某所说系事实,李某的子女无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孙某在商场购物时,商场怀疑孙某有偷窃行为,商场扣留了孙某4个小时,孙某有权要求商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自由权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D选项正确。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A选项中张某侵害了毛豆豆与父母之间的亲权,因此毛豆豆的父母有权要求张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所以A选项正确。依第3条的规定,B选项中杨某非法披露死者李某的隐私,李某的子女遭受精神痛苦,因此有权要求杨某承担精神损害赔偿,所以B选项正确。赵某因为陈某的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痛苦,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所以C选项不正确。
[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是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经过董事会批准。2006年3月,乙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将自己的20万元向甲公司投资,同时对甲公司30万元的债务提供担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此决议应由股东会决议
乙公司转投资的决议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向甲公司投资
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对转投资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
[单选题]甲乙丙三国企业均向中国出口某化工产品,2010年中国生产同类化工产品的企业认为进口的这一化工产品价格过低,向商务部提出了反倾销调查申请。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解析:A项考查反倾销税额。我国《反倾销条例》第42条规定:反倾销税税额不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A项说法与法条一致,说法正确。B项考查反倾销的纳税人。同法第40条规定: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甲乙丙三国企业均向中国出口某化工产品,是出口者,不是反倾销税的纳税人。B项说法错误。C项考查价格承诺。同法第31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商务部不得强迫出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因此本题中商务部可以向甲乙丙三国企业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但是不能提出"否则不能进口"的强迫,C项说法错误。D项考查倾销的确定。同法第9条规定: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就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1)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可忽略不计的;(2)根据倾销进口产品之间以及倾销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可忽略不计,是指来自一个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总进口量的比例低于3%;但是,低于3%的若干国家(地区)的总进口量超过同类产品总进口量7%的除外。可见,进行累积评估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并非只要倾销进口产品来自两个以上国家,就可以进行累积评估,D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