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甲应当向丙负瑕疵担保责任

题目:甲、乙、丙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融资人,丙为承租人,甲向丙交付了一台精密机床,乙经验收发现该精密机床存在质量问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期间的维修费用问题。依《合同法》第247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承租期间的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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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楚某与郑某乃邻居,因郑某长期辅导楚某之子奥数课程,却不愿接受报酬,楚某十分过意不去,遂取出一枚家传之珍珠,赠与郑某。该珠存放于木兰匣子之中,该匣子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十分精致。郑某要其匣子,而还其珠。郑某之妻得知后,大骂郑某书呆子,要求郑某他日一定要将珠子也要来。过数日,郑某至楚某家,表明了意思,由于失了匣子,楚某将珠子交其妻保管,恰其妻回娘家,遂言明待其妻回转后,再将珠子送与郑某。后楚某反悔,不愿交珠,遂发生争议。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

  • 解析:本题涉及赠与合同的性质以及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第186条的规定可知,楚某与郑某之间赠与珍珠合同已经成立,但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也未经过公证,故赠与人在交付赠与物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楚某有权拒绝交付珍珠,但已经交付的珍珠匣子则不能撤销。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多选题]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书籍,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公司可以反悔,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公司尚未交付书籍,故可撤销赠与

    若甲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乙小学不予赠与,则甲公司不再承担责任

  • 解析:本题涉及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的撤销问题。依《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甲公司与希望小学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赠与人不具有任意撤销权,希望小学有权要求甲公司交付书籍,以履行赠与合同。依《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本题中,甲公司不存在经营困难,而是因为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存在不履行的法定理由。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 [多选题]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一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乙可以基于设备质量瑕疵而直接向丙索赔

    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 解析:本题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的问题。根据题干,甲、乙、丙之间的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40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因租赁物的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租赁物的,承租人有权向出卖人主张瑕疵担保责任,故A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44条的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本题中,出租人对租赁物不符合约定不承担责任,故不影响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权利,出租人也不对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故B、C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250条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出租人,而非承租人,故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多选题]甲与乙达成分期付款买卖一只玉壶的合同,约定乙将自己所有之古代玉壶一只出售给甲,价款30万元,分15期支付款项,每期2万元。双方约定,在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玉壶之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标的物交付甲后,乙因向丙借款20万元,将玉壶抵押给丙,并告知玉壶现由甲保管。甲对此并不知情,后甲付清了全部款项。而乙因无力偿还借款,丙要求实现抵押权引发争议。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乙与丙构成共同侵权

    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丙的抵押权已经生效,有权对玉壶实现抵押权

  • 解析: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和共同侵权、抵押权的问题。本题中,甲与乙约定的玉壶买卖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买卖,乙已将玉壶交付给甲,甲也付清了全部款项,甲已取得了该玉壶的所有权。在甲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玉壶的所有权仍归乙享有,乙将该玉壶抵押给丙,该合同的效力如何可能存在有效和效力未定两种观点,但无论哪种观点都不可能构成对甲所有权取得的侵害。乙与丙既不存在共同意思联络,也不可能对甲的所有权造成损害,故不存在共同侵权。甲已经取得了该玉壶的所有权,故乙不存在违约。至于丙对该玉壶是否享有抵押权,可能存在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丙对该玉壶因有效的抵押合同而取得抵押权,但该抵押权不能对抗所有权;第二种观点认为丙对该玉壶不享有抵押权,因丙与乙的抵押合同属于无权处分合同,不可能得到甲的追认,因此抵押合同无效,丙对该玉壶不享有抵押权;第三种观点认为丙与乙的抵押合同为有效合同,丙因有效抵押合同而享有抵押权,但因甲已取得该玉壶的所有权,该抵押权消灭。无论哪一种观点,丙都无权对该玉壶实现抵押权。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多选题]甲因贪图便宜,承租了乙的一处危房,双方口头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但甲一次性支付了租金,甲承租后,欲解除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甲的房屋危及人身安全,甲享有任意解除权

    甲解除合同后,已付租金可要求返还

  • 解析:本题涉及不定期租赁的认定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租赁物承租人的解除权问题。依照《合同法》第215条之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一次性支付租金的,则为定期租赁合同,而非不定期租赁。对于定期租赁,当事人双方不享有任意解除权。对于危房租赁,依照《合同法》第233条之规定,即使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的质量不合格,也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已经解除,已付的租金则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当然有权请求返还。本题正确选项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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