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有效
题目: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年3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万元,尾款1000万元在次年3月1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A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4000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
2013年5月1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4000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013年6月4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4000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1000万元尾款。"
2013年6月8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下题。
解析:《合作协议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又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A正确,B、C错误。《合作协议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而《合作协议二》是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由于合同当事人不同,因此《合作协议一》不能被《合作协议二》取代,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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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依2010年通则,FOB、CIF和CFR术语的风险不再是在船舷转移
解析:A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生效后,各版本并存由当事人选择适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并不失效。B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这三种术语的风险转移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C错,DAT指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Terminal"可以是任何地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D错,与DAP混淆了。
[多选题]以下用人单位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由于某地冬枣丰收,并且冬枣的储存期限很短,某农产品供销公司命令采购人员加班收购,每天每人工作时间达13个小时
某机械厂承接了一份订单,如果不能及时完工,机械厂将支付巨额违约金,机械厂命令工人加班加点地工作,每人每日工作时间超过12个小时
解析:《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选项的情形符合第42条第1项,B选项的情形符合第42条第2项,所以AB选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不应选。《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规定,《劳动法》第41条中的"生产经营需要",是指"来料加工、商业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等情况",根据第41条的规定,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每日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C选项中采购人员每天工作13个小时,D选项中工人每天加班超过4个小时,并且未与工会和职工协商,所以均违反了《劳动法》。
[多选题]下列关于保险事故发生和通知保险人事宜的说法错误的是:()
保险事故发生后,知情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通知义务人的过失而未及时通知保险人,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解析:考查保险事故发生时相关责任人的义务。《保险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通知义务人中无保险代理人,故A选项错误。重大过失方适用上述条款,故B选项错误。第27条第1款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故C选项正确。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注意本条适用的通知义务人是被保险人,只有被保险人最了解保险标的的情形,故D选项错误。
[多选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下列做法符合该要求的是:
为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某省对列入不良记录逾期不改的药品生产企业,取消所有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
某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
解析:A项,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0条的相关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据此,该省对进行商业贿赂且逾期不改的药品生产企业取消所有产品的网上采购资格的做法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故A选项正确,当选。B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具体要求:(1)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2)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3)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据此,某市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该做法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故B选项正确,当选。C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据此,私自改装的机动车辆属于违法车辆,用私自改装的机动车辆进行社会运营属于违法行为,故该省交管部门允许家长租用私自改装的社会运营车辆接送学生的做法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C选项错误,不当选。D项,行政综合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合理的管理幅度范围内,综合行使多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法定职权的行政执法制度。行政机关应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但综合执法必须要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且在合理的管理幅度范围内,而不能无条件地在所有领域实施,否则会造成行政权力被滥用的情况。故D选项错误,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