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D
A公司的行为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和虚假广告罪,根据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B公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题目:在日照灯行业中,光明有限公司一直享誉盛名,新成立的A公司同样生产经营日照灯业务,为了达到推销自己产品目的,在广告中通过捏造光明牌日照灯诸多问题的手段达到宣传自己产品的目的。B公司同样是日照灯行业里相当有竞争力的公司,在广告中看到关于光明公司的质量问题时,不加求证便到处散布这些消息,企图打压光明公司的声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根据《刑法》第221条、第222条规定及牵连犯理论可得A选项;只有散布虚假信息行为不构成犯罪,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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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刑法第93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A、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下列行政管理工作
B、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C、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D、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解析:见关于刑法第93条第2款的立法解释。
[单选题]下列哪种情形不实行数罪并罚
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又毁坏大量财物的。
解析:参见法定数罪并罚的特殊情况。
[单选题](分则、涉密犯罪)甲某是我国某通讯社的高级编辑,应香港某报社记者之请,设法在为其搞有关对台政策一份机密文件。按规定该文件只下发到社长一级,通讯社只有社长那里有一份。甲某到社长办公室时发现该文件就放在桌上,乘社长不注意将文件拿出复制一份,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香港某报社记者。香港某记者为了表示感谢,给其20000港元。甲某的行为()
构成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解析:理由:本案首先是定性问题。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在互联网上把国家的秘密情报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电子信箱的直接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因此不定非法泄露国家秘密罪,因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本身就包含有泄露的内容。本案也不应定为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因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本身包含有窃取行为,行为人是既窃取又提供可以包含在该罪内,只要定一罪即可,不需数罪并罚。另外,本案是否构成受贿罪?不构成因为受贿罪的一大特点就是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职务便利,而本案的行为人只是利用工作上的方便,与职权无关。若本案的行为人是社长的话,就涉及其因受贿而泄露国家秘密,从而涉及数罪问题。假如行为人利用互联网向境外的机构在互联网上公然披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应定泄露国家秘密罪。
[单选题]某甲家中一只箱子和若干财物被盗,箱子当时就在附近的公共垃圾桶中被找到,里面的东西原封未动。某甲认为是窃贼所藏,日后必然来取。就产生了报复窃贼的念头。把箱中物品取出,装入一个拉发的爆炸装置,放到原处。后来,一个清洁工清除垃圾时发现了箱子,打开时发生爆炸,当场死亡。某甲的行为()
构成爆炸罪
解析:理由:因为该行为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危害公共安全。
[多选题]下列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有:()。
持卡人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透支,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
丁某隐瞒将作废的信用卡作为抵押
解析:本题考查信用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参见《刑法》第196条。其中被告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照盗窃罪的定罪处罚。
[单选题]刘某从事食品销售工作,为了谋取利益,销售一种名为"泡椒牛板筋"的食品,但该食品配料标签上没有载明存在牛筋,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刘某的行为:()
因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考查具体危险犯。参见《刑法》第143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