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法律推理是以法律以及法学理论为基础的 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正当性证明的推理 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 法律推理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是:规则的正确含义及其有效性即是否正当的问题,行为是否合法或是否正当的问题,当事人是否拥有权利、是否应有义务、是否负法律责任等问题

题目: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解析:考查法律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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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解析:考查宪法监督的法定国家机关。

  • [多选题]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关于无因管理所生之债的法律适用,国际上有不同的主张,我国法律规定:
  • 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协议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故C、D项应选。

  • [多选题]《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文件之一,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由同时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管理。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特点,以下正确的说法是:
  • 首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

    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

    将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纳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要求成员的知识产权获权和维持程序必须公平合理

  • 解析:和以前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相比,《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一个标准更高、要求更为严格的公约,其显著特点有以下几项:第一,首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第二,要求成员对知识产权(限于其明文规定的七种客体)提供更高水平的立法保护;第三,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第四,要求成员的知识产权获权和维持程序必须公平合理;第五,将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纳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加强了协议的约束力。可见,选项A、B、C、D都是正确的。

  • [多选题]某建设局向甲公司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附近居民向建设局申请公开施工许可证内容以及甲公司申请此证时提交的规划许可证,某建设局决定不公开。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因建设局不是规划许可证的制作主体,对此某建设局作出不公开决定是合法的

    如附近居民对建设局的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60日

  • 解析: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和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依据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第17条、第33条,《行政复议法》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46条。

  • [单选题]某船舶被设定了抵押权,船舶因碰撞被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尚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未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是:
  • 船员工资-港务费-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

  • 解析:《海商法》第22、25条。

  • [多选题]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路。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 解析:所谓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选项A考查了地役权的设立。根据《物权法》第158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知,本题中,2013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地役权合同,A地为需役地,B地为供役地。地役权合同自生效时设立,不需进行登记。因此2013年2月,甲、乙之间地役权合同生效时甲公司的地役权就设立了。据此,选项A正确。选项B考查地役权的不可分性。根据《物权法》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可知,本题中,2013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A地上的地役权同时转让,丙公司取得A地的地役权。据此,选项B正确。选项CD考查地役权不可分性与地役权登记制度的效力。根据《物权法》第167条的规定可知,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随同转让。但是,根据《物权法》第158条的规定可知,由于地役权存在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所以在供役地转让时,地役权能否约束供役地的受让人还要看该供役地上的地役权是否进行了登记或者供役地转让时受让人是否同意继受地役权。如地役权未进行登记,也未取得供役地受让人的同意,该地役权由于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而不能约束供役地的受让人。本题中,需役地A转让给丙公司,供役地B转让给不知情的丁公司,由于A地上存在的地役权并未进行登记也未在转让时告知受让人丁公司,因此A地上的地役权不能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丁公司的效力。此时,地役权人丙公司对供役地B不能享有地役权。据此,选项D错误。在选项C中,由于2013年4月时,甲公司已将地役权转让给丙公司,因此在2013年6月时,甲公司已不是A地的地役权人,其无权主张对丁公司的B地享有地役权,据此,选项C错误。

  • [多选题]甲诉乙财产分割一案经A地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裁判生效后丙以该财产实际属于自己所有为由向A地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原生效裁判。在此案审理期间,乙又以原生效裁判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A地法院的上一级法院B地法院申请再审,并被B地法院依法裁定再审,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地法院应当裁定将丙的诉讼请求并入B地法院的再审程序

    有证据证明甲乙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丙的合法权益的,A地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

  • 解析: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根据《民诉解释》第301条的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但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第302条规定:"第三人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审理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故AB正确,CD错误。

  • [多选题]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在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 解析: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统治者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于20世纪初十年间,逐渐对原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与变革。一般把这一时期的法律改革活动称为清末修律。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其后中华民国政府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因此,ABCD四项都没有问题,都可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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