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题目:甲、乙各以30%、70%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所以,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因物权的优先效力,所以物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权所产生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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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说法错误是()。
必要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只有一个,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请求有若干个
解析: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划分标准是诉讼标的,而非诉讼请求。无论是必要共同诉讼还是普通共同诉讼,都可以有多个诉讼请求。
[单选题]2013年8月1日,甲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企业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2012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丁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撤销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甲公司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戊公司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1年之前,管理人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甲公司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丁的行为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所以选项B正确。甲公司在2013年1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属于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之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不符合《企业破产法》要求的“6个月内”的条件。所以选项C错误。《企业破产法》没有禁止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进行的抵销行为,更没有禁止在破产申请之前进行的抵销行为。所以选项D错误。
[单选题]沈某雇姜某、程某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路边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沈索赔,沈答日系姜、程造成的损害,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沈某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由沈某承担责任,因沈某是雇主
解析:本题考核用工责任。本案中,沈某是雇主,姜某、程某是雇工,受害人是小孩。所以由接受劳务一方沈某承担侵权责任。
[多选题]根据相关规定,税务行政许可不包括()。
税收代征企业资格的确定
税控装置的安装使用
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
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税务行政许可包括:企业印制发票审批、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多选题]2009年5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浩华公司于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期间,以2万元价格从威力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75份,涉及税额近120万元,已全部抵扣。2005年6月至2009年2月,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浩华公司向7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0多份,涉及税款230余万元。案发后,负责查处此案的税务人员成某受朋友刘某之托,对浩华公司仅处以罚款即结案。根据举报查实,税务人员成某有巨额受贿行为。现成某在逃。
[单选题]2006年3月20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1000吨化工原料,总价款为15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7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地点。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并约定: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同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4月10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月25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承担。
甲公司承担
解析:根据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后,其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当货物损毁、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发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的泥石流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所以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
[单选题]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
行政机关一般享有固有职权、派出机构一般享有授予职权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前者以行政主体的设立而产生,并随行政主体的消灭而消灭;后者来自于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的授权行为。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职权作为行政权的法律表现形式,除了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如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等以外,还具有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和不可自由处分性的特征。由此可以见,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不是行政职权的特有特征。所以选项B错误。行政优益权不是行政职权,它是行政职权有效行使的保障。所以选项C错误。
[单选题]张明因渎职罪被立案侦查,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张强因为张明是自己的弟弟,而申请回避,张强的申请由()决定。
检察院检察长
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案中侦查人员张明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应由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