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北京某企业在北京设立总机构,在上海和深圳分别设立了二级分支机构,2011年上海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是500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深圳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资产总额分别是400万元、60万元、800万元。2012年第一季度该企业统一计算的应预缴的所得税为200万元。深圳分支机构2012年第一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正确答案 :A
A、42.01
解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所以,深圳分支机构分摊比例=[400÷(400+500)]×0.35+[60÷(60+100)]×0.35+[800÷(800+1000)]×0.30=42.01%深圳分支机构应预缴所得税=200×50%×42.01%=42.01(万元)
[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的有()。
正确答案 :ABC
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
解析: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