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A、日耳曼法学派 B、罗马法学派 C、萨维尼法学派
题目:提出按照罗马法《学说汇纂》而阐发的民法“五编制”体例编纂民法典的学派不是:()
解析:19世纪中后期,制定统一民法典已是大势所趋。围绕民法典的制定,历史法学派内部又出现了日耳曼法学派(认为日耳曼习惯法是德意志民族精神的体现)和潘德克顿法学派(强调罗马法是德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渊源)的争鸣。后一学派按照罗马法《学说汇纂》阐发的民法“五编制”体例,为德国民法典所最终采用。ABC均为正确选项。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清朝乾隆年间,刘统勋担任刑部尚书一职,下列对刘统勋的职权,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C、他可以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
解析:清代刑部是清朝的主审机关,为六部之一,执掌全国“法律刑名”事务,下设十七清吏司分掌京师和各省审判事务。刑部是清朝最重要的司法机构,主要负责:一是审理中央百官犯罪;二是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应交大理寺复核);三是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四是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五是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所以,选项A的错误在于,清代的刑部尚书不能审理地方官员的犯罪,他只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的犯罪。依清律规定,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复核死刑案件,平反冤狱,同时参与秋审、热审等会审,如发现刑部定罪量刑有误,可提出封驳。所以B项中复核地方上报的死刑案件的职能是大理寺的职能,而不是刑部的职能。清承明制,都察院是全国最高监察机关,负责督察百官风纪、纠弹不法,同时负有监督刑部、大理寺之责。亦可参与重大案件的会审。所以D项中督察百官风纪应当由督察院进行,而不是刑部职能。因此,选项C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单选题]公元530年,罗马共和国内两个人因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纠纷,二人欲寻求法律解决。此时,可以作为法律渊源而适用于案件审理的选项有哪些?
B、元老院通过的关于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
解析:在秦朝,侵犯财产方面的罪名主要是“盗”,盗窃在当时被列为重罪,按盗窃数额量刑。但是,秦代有共盗、群盗之分:共盗指五人以上共同盗窃;群盗指聚众反抗统治秩序。题目中的描述是民众反抗统治者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的行为,很明显是对统治秩序的反抗,所以应属于群盗。谋反在当时被视为做严重的犯罪,属于危害皇权罪,主要目的是为了现任皇帝的统治,谋反者自己取得统治权,这和群盗有本质区别,所以选项C错误。逃避赋税是秦律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秦律杂抄》为防止逃避口赋即人口税,规定隐匿成年男子以及申报废、疾不实等情况的,都要被处刑。题中的情形与逃避赋税无关,没有隐匿成年男子、申报废、疾不实等情况,所以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B。
[多选题]与英国法相比,美国法的特点包括()。
B、在审判风格上,采用归纳的推理方式,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C、带有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D、法律中封建因素较少
解析:美国法的特点主要有: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法律体系庞杂;封建因素较少;浓郁的种族歧视色彩。
[多选题]1889年日本宪法是一部带有明显()的宪法。
B、封建性
D、军事性
解析:日本明治宪法规定,国家管理形式为君主立宪政体,但却赋予天皇至高无上的权威,事实上是用议会民主外衣,掩盖天皇专制制度。总之,1889年宪法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
[单选题]按照格罗鲁斯对服务的划分,票据处理、质量问题处理、服务补救、抱怨处理等服务属于()。
无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