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如进入民事诉讼程序,证据涉及商业秘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禁止复制该证据 如进人民事诉讼程序,证据涉及商业秘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仅对代理律师展示的保护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后,因为涉及商业秘密的,并未向社会公布该处理决定

题目:2013年1月3日,中国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开出首张罚单--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等六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因垄断液晶面板价格,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据了解,自2006年12月开始,国家发改委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上述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2001年至2006年期间,六家涉案企业在我国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6家企业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优势地位,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涉案液晶面板销售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达2.08亿元。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已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其中,三星1.01亿元,LG1.18亿元,奇美9441万元,友达2189万元,中华映管1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涉案的六家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一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三是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据中国电子视像协会依据2011年中国液晶电视行业数据测算,仅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就可让国内彩电企业每年节约成本3.95亿元)此次反垄断调查和处罚,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助于深化这些液晶面板企业与中国彩电企业的合作,有效提升中国彩电企业竞争力,促进行业发展并惠及消费者。据悉,截至目前,TCL、创维、康佳、长虹等国内九家主要彩电企业已收到了1.72亿元退款。针对上述报道,分析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考查垄断协议。A选项正确。六家企业从事同种生产,属于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协商价格的行为构成横向垄断。法律依据为《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B选项说法正确。《反价格垄断规定》第5条规定:"本规定所称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C选项说法正确。法律依据为《垄断纠纷规定》第7条:"被诉垄断行为属于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垄断协议的,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承担举证责任。"D选项错误因为除了证明D选项中的情形外,尚需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方可免责。但题目中并无后面的交代,故D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反垄断法》第15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5项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属于前款第1项至第5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2.考查反垄断调查。A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反垄断法》第38条第3款:"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B选项符合第39条第3项的规定,正确。C选项报告的单位错误,应为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负责人而非上级单位发改委,故C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反垄断法》第39条规定。D选项正确。《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主动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其他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高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重要证据是指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价格垄断协议具有关键作用的证据。"故D选项符合上述规定,正确当选。 3.考查反垄断调查中被调查人的权力和义务。A选项错误。《反垄断法》第42条规定:"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反垄断法》第41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BC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垄断纠纷规定》第11条:"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不公开开庭、限制或者禁止复制、仅对代理律师展示、责令签署保密承诺书等保护措施。"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反垄断法》第44条:"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并非应当向社会公布。 4.考查构成垄断行为的法律后果。A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中撤销登记须情节严重,而本案中并未涉及,C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反垄断法》第46条规定。D选项错误,原因在于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说法错误,法律依据为《垄断纠纷规定》第16条规定。应当是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原告向执法机构举报被起诉的垄断行为之日起计算。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些不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 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

    中国公民

    在外国无居留权

  • 解析: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8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

  • [单选题]下列有关人大代表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各级人大代表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

  •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0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而非经其许可。A错误。该法第16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B错误。该法第2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的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代表视察要经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所以C错误。该法第11条第5款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人选,提出意见。"所以D正确。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