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中止
题目: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施行后,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24日出台了《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和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程序及法律后果、提出()探望权的主体资格、子女抚养费、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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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体现了()原则。
男女平等
[单选题]在罗马法中,婚姻终止的原因有三:配偶死亡、自由民或市民()和离婚。
身份的丧失
[单选题]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不包括()。
婚前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
[单选题]老人李某74岁,亲笔写下遗嘱:“2个女儿都读完大学,在外地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小儿子李文,中学毕业尚在待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我别无长物,百年之后,所遗房屋三间,在某某路某某号,归李文继承。”老人亲笔签名,记明年月日。不久老人去世。这份遗嘱()。
符合法律规定,有效
[单选题]刘某有一儿一女,女儿出嫁后,他又收养了一个儿子。后来,刘某因病去世,留下了3套房子和15万的遗产,但没有立遗嘱。依据法律规定,刘某的遗产应该由()
刘某的儿子、女儿、养子共同继承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收养关系的直接后果的是()
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