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

不构成票据质押 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质权

题目:甲公司是某汇票的持有者,2014年6月1日,甲公司将该票据质押给乙公司,但是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是另行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解析: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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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对票据抗辩予以限制是各国立法普遍采用的做法,下列关于票据抗辩的说法错误的是()。
  • 即便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的,其享有的权利也可以优于其前手

  •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抗辩。根据规定,持票人取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由于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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