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抽象行为
题目:从行为对象角度出发,国家调整税率的立法行为,属于()。
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分类。国家调整税率的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为。抽象行为是针对不特定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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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的是()。
煤炭法
[多选题]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
要求甲清偿5万元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合伙人分别要求清偿或者要求某个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因此,以上四项备选答案均符合规定。
[单选题]甲公司将两个业务部门分出设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公司分立决议中明确,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分立前甲公司欠丁企业贷款12万元,现丁企业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12万元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
解析:《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题目中并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的协议,而是债务人内部的协议,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因此分立后的法人(甲乙丙3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销售房地产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销售不动产不是增值税征税范围。
[单选题]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超过损失的(),可以认为是“过分高于”。
30%
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多选题]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王某,因侵占财产被判刑,3年有刑满释放
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清偿
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弟弟
解析: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选项B);(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多选题]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0年7月偿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陈某可以出售该房屋并优先受偿
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抵销与留置权。不动产不能留置,A表述错误。陈某作为承租人,对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B表述错误。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存在于同一双务合同中,题目中是2个合同,D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