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若杨某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主张权利,法院应予支持
题目:杨某与远亲宋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杨某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而以宋某为名义股东。合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后来宋某见投资权益有利可图,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合同无效,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 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中合同无效的情形,人 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 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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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关于质权设立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以仓单出质的,质权自仓单交付之日起设立
以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出质的,质权自向其管理部门出质登记之日起设立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设立
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以动产出质的,质权自动产移交质权人占有之日起设立。所以选项B错误。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选项C错误。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有()。
停止办理出口退税
吊销税务行政许
解析: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均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
[单选题]行政职权不同于其他的权力的特征包括()。
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不可自由处分性
解析:行政职权作为行政权的法律表现形式,除了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如强制性、命令性、执行性等以外,其还具有如下特征:公益性、优益性、支配性、不可自由处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