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所有权 买卖 租赁 抵押
题目:涉及不动产的哪些交易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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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中国公民张某加入英国国籍后与美国公民爱里丝结婚,并在美国有住所。1993年,张某夫妇定居中国。1996年3月,张某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爱里丝当场死亡,张某成为植物人。张某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张某的哥哥王甲作张某的监护人。王甲称其正在做出国准备,在国内不会待很长时间,主张由张某的弟弟王乙作为张某的监护人。王乙称其经济收入在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线以下,养家糊口都是个问题,主张应由经济条件最好的王甲作监护人。张某父母诉诸当地法院请法院裁决。法院对于上述各方当事人关于设定监护人的争议,应当适用哪国法律来解决?
中国
[单选题]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买卖合同。A公司卖给B公司一批钢材,并开立汇票,付款人为B公司开户银行C商业银行。后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中国的D公司,D公司又背书转让给丙国的E公司。E公司要求C银行承兑时遭到拒绝。6个月后,E公司要求B、D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B、D两公司均称,中国的票据法中规定,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6个月,E公司行使追索权超过了该期限,所以拒绝付款。E公司遂以B、D两公司为共同被告,向D公司住所地的中国法院起诉,并称出票地甲国法律规定的追索期限为1年,E公司所属国丙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2年,其当然有权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法律适用,所以其行使追索权并没有超出有效期限。本案中,受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适用出票地甲国法律,票据持有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1年,认定E公司行使追索权没有超过法定期限
[单选题]我国某公司与美国一家公司因汇票出票时记载的事项发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对此案的审理中,根据法律规定,可适用的准据法是下列哪个选项?
出票地法律
[单选题]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中国法
[单选题]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已(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中国法
[单选题]中国公民甲乙系夫妻,甲定居在美国,乙居住在国内。现双方欲离婚,下列选项哪个是错误的?()
如果甲在美国起诉,乙就不能再在我国起诉
[多选题]在各国的实践中,下列选项中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物权关系有()。
运输中的物品
外国法人的财产清算
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
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
[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下列()票据行为,应适用行为地法律。
票据的背书
票据的承兑
票据的付款
票据的保证
[多选题]甲国人阿甘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阿甘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阿甘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人格权。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权利人王某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故A正确。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