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引导、控制和管理
题目:下列有关我国经济制度的论述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解析:考查宪法的基本经济制度。A项中的内容在2004年修改宪法时已作出了修改: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1988年修宪时,国家承认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1999年修宪时,将其界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故B项正确。C项中我国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以该项正确。在自然资源中,除矿藏和水流专属国家所有之外,其他资源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所有,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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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依法不须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情形是:()
追诉时效已过20年,但仍然有必要追诉的案件
解析:本题考查相关刑法制度的报请、批准问题。C项所说的情况,应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并非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单选题]对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认定,错误的是:()
有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行为,同时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的,应当按照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择一重罪处罚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认定。犯间谍罪、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也可能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对其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行为不单独定罪。
[单选题]刘某在饭馆喝酒时因不满服务将服务员打伤,刘某被扭送到区公安分局,刘父声称刘某有精神病史。经鉴定,刘某确系精神分裂症患者,而且案发时正处于发病状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区公安分局应责令刘父对刘某严加看管和治疗
解析:考查行政处罚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
[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不论法定诉讼代理人还是委托诉讼代理人,都不具有当事人的地位
如果被代理人死亡,那么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自动消灭
解析:考查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取得和具体权限。A项错误,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区别不仅仅在于代理权限取得方式的不同,还在于代理权限的不同。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多选题]2009年8月,C市D区基层法院对某轮胎厂诉某橡胶厂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某橡胶厂应按时足量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一审法院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在原合同法律效力问题上应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况下,一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等待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不上诉的,一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一审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并报送二审法院
解析:考查判决错误的处理。作出判决的法院要受到所作判决的拘束,不得自行任意变更,故A项错误。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所以D项错误。
[单选题]离婚案件中原告李某是无行为能力人,其父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却在开庭当日在法庭上由于和媳妇一言不和争吵起来,愤而不听法官劝阻离开了法庭。对于此案,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按原告撤诉处理
解析:《民诉解释》第23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第235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从这两条的规定上可以看出应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因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不是不能到庭,而是中途退庭,不愿再出庭,这和不能到庭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答案应该选D。
[单选题]关于对劫持航空器罪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航空器装载完毕且外仓门已经关闭,即使并未起飞,仍属于劫持航空器罪针对的对象
解析:劫持航空器罪应当判处死刑条件包括,即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包括暴力、威胁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还包括故意致人重伤与故意杀人)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故B、C项错误,B项中还包括使航空器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形。C选项不仅包括故意,还包括过失。本罪对象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航空器,也可以是国家航空器(用于军事、海关、警察部门的航空器),故D项错误。本罪的行为对象:正在使用中或者飞行中的航空器。所谓正在使用中,是指自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为止。故A项正确,当选。
[多选题]关于管制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参加劳动的,应当酌量发给报酬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期满60日内,执行机关应向本人所在单位宣布解除管制
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2款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故A项错误。
《刑法》第39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故B项错误。
第39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故C项正确。
《刑法》第40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故D项错误。
因此,本题应选A、B、D。
[多选题]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解析:《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结合题干,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依据题干自然题意,其表述的是生效判决书,故自2010年2月1日起,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由此可以直接推断出选项AC表述错误,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