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现正在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暂停其选举权 张某年满19岁,因精神受重大刺激,患上精神分裂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题目: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员现在享有选举权?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周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B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其没有选举权;根据《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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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罗马法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五大法学家,不属于其中的是:
查士丁尼
格老秀斯
解析:五大法学家是: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他们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他们的活动和作用是:解答法律;参加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加立法活动。
[多选题]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是:
肖某在某个体商店中连喝带抽,临走还要拿一条香烟,老板稍有不满,肖某便将其货柜砸烂
陈某怀疑葛某与自己丈夫有染,在葛某下班的路上拦截、追逐并辱骂葛某,情节十分恶劣
马某在饭馆喝醉了酒,在大街上任意殴打他人,并将3个老人推倒致其骨折
解析:《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由此可见,A、C、D项分别属于《刑法》第293条第(一)~(三)项的情形。
[多选题]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没有表决权。
通过和解协议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解析:本题考查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的表决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9条的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决议没有表决权。
[多选题]下列做法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外民事程序特别规定的是:()
法院以案件不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利益为由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的代表人、该企业、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自然人或者外国企业、组织的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
人民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进行审查的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一般规定的限制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532条规定,A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33条规定,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535条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39条规定,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