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五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以在必要的时候,解散立法会
题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论述中,错误的是哪些选项?()
解析:考查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制度。A选项错,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B选项错,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C选项错,基本法无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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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是某店堂的告示内容,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本店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购物总额十元以下者,本商场不开发票
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
解析:考查店堂告示等的法律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2款、第3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所以AB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多选题]下列有关治安处罚说法正确的有:()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不得扣押被侵害人合法占有的财产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制作的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
解析:考查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故A的说法错误。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场。故B的说法错误。
[单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个是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行为?
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导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解析:《行政复议法》的一个重要进步是,它将抽象行政行为部分有限地纳入进来。所谓"部分"是指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谓"有限"是指虽然不能直接针对这部分提起复议,但可以间接地对这部分要求审查,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的同时,可以要求复议机关对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这部分规范性文件要求审查。因此本题中,对A项可以提起行政复议;B项中,"劝导"行为属于行政指导,不在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之列;C项属于许可证管理案件,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D项属于行政许可案件,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单选题]甲公司租赁了乙公司的设备,经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设备转租给丙公司,丙公司不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致使设备毁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解析:《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对第三人造成的租赁物的损失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
[多选题]下列赠与可以撤销的是:
王某将房屋赠送给女朋友黄某,几日后黄某与王某的姐姐发生争执,打斗中将王某的姐姐打成重伤
张某将一辆卡车赠送给儿子张大山,张某年老,丧失了劳动能力,张大山对张某不尽赡养义务
赵某将房屋赠送给女朋友李某,条件是1年内李某与赵某结婚,1年后李某提出与赵某分手,并且将房屋卖给不知情的钱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
解析: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是:
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领导人的肖像
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
为宣传植树活动使用植树者的肖像
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
解析:本题涉及对肖像权的合理使用问题。新闻报道中合理使用领导人的肖像,公安机关为缉拿犯罪分子在报刊上使用犯罪分子的肖像,为宣传植树活动使用植树者的肖像,寻人启事上使用失踪者的肖像均属合理使用。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多选题]甲公司建造了一批别墅,张某购买了其中一栋。某日该地发生轻微地震,别墅被震倒,张某和其妻儿被砸成重伤,经鉴定,甲公司建造的该批别墅质量不合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张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有关机构可以同时追究甲公司的行政责任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甲公司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提供质量合格的房屋,甲公司提供的别墅质量不合格,并造成张某及家人重伤,因此张某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提供的别墅导致张某及其家人重伤,侵犯了张某及家人的人身权,张某及其家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张某可以选择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故AB两项正确。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3款的规定,建设工程不适用产品质量法,因此张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承担产品责任,所以C选项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10条的规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可以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甲公司销售不合格的房屋,在甲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有关机构可以追究甲公司的行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单选题]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
解析:考查再审审查期间的制度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398条,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99条规定,B项错误。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根据《民诉解释》第400条规定,C项错误。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01条规定,D项错误。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项、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的除外。
[多选题]关于我国宪法对领土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
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
《宪法》的空间效力及于国土全部领域,是由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
解析: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领空。故A选项正确。国家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主权。主权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权力,是构成国家的本质属性。(2)确定的领土。领土是国家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范围和空间,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3)政权组织。政权组织是国家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体现,是执行国家职能的机构。(4)定居的居民。国家是由一定数量的居民组成的,居民是形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因此,领土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故B选项正确。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故D选项正确。由于《宪法》本身的复杂性和价值多元性,以及我国普通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地方等不同行政区划共存的现状,《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效力有所区别。例如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整体上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但是并非《宪法》的全部条款或每一条款都必须在港澳地区适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宪法》中凡涉及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事务相关的条款,一般不予适用。因此,《宪法》在我国所有领域的适用上是存在差异的,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