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题目:甲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4条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在2011年6月1日发生,故甲公司在此之前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谈不上对债权人乙公司造成损害的问题,选项AB均错误。在2011年6月1日之后,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实施了公益赠与,减损甲公司的偿债能力,对债权人乙公司造成了损害,故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选项C正确。依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公益性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得撤销赠与,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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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不论法定诉讼代理人还是委托诉讼代理人,都不具有当事人的地位

    如果被代理人死亡,那么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自动消灭

  • 解析:考查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取得和具体权限。A项错误,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区别不仅仅在于代理权限取得方式的不同,还在于代理权限的不同。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 [单选题]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 解析:首先,本题验证了新增法规为当年司考必考点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以下称《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赔案件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A选项错误。《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赔案件规定》第1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对方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在质证中明确表示承认的,对方无需举证;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其仍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B选项缺少审判员的询问和释明法律后果,错误,不选。C选项正确。《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赔案件规定》第18条规定:赔偿委员会根据赔偿请求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作为赔偿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这一规定与《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38条规定的"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精神相一致。《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赔案件规定》第23条规定: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并非"应当"。故D选项错误。

  • [单选题]关于管辖,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予部分基层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初审管辖权,体现了平衡法院案件负担的原则

  • 解析:选项A主要涉及专门法院管辖及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第一,关于专门法院管辖的问题。我国除设立地方法院之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受理特定范围民事案件。第二,关于军事法院的受案范围。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双方均是军人或军队内部单位的民事诉讼,涉及军事机密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军事法院管辖。对于一方是军人或者军事单位的案件,只有在对方当事人向军事法院起诉时,军事法院才应当受理。如果对方当事人未向军事法院起诉,则应由地方法院受理。因此,选项A认为都应由军事法院受理的表述错误。选项B涉及涉外专属管辖的确定原则以及管辖范围。首先,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其次,涉外专属管辖的案件范围是针对在中国履行的三类合同而言,并非此三类合同主体与其他主体发生的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6条可知,涉外专属管辖案件范围为: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引起的纠纷。因此,选项B并不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范围,选项B错误。由于专利案件的日益增多,如将所有专利案件的审级仍规定在中级法院,不仅加重中级法院的案件负担,而且有可能降低专利案件的审理水平。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专利纠纷若干规定》)第2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小部分基层法院已经具有知识产权审判能力,授予其部分专利案件的初审管辖权,可以适当减轻中级法院负担,平衡法院的案件负担。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是对专属管辖与管辖恒定原则的考查。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包括三类案件:一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二是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三是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管辖恒定原则是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相关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可见,选项D因不动产发生的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而非体现管辖恒定原则。因此,选项D错误。

  • [多选题]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2010年10月进行了修订,本题对其中一些修订内容进行了考查,反映了新法必考的特点。关于A选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第1款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由此,法律仅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并没有对村民有"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限制,故A项错误,不选。关于B选项,同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这是对村民委员会和基层政权关系的表述,是2010年新修订的内容,选项B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正确,当选。关于C选项,同法第16条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因此,罢免村委会成员不仅需要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而且需要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故C选项错误,不选。关于D选项,同法第35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D项是对法条的直接考查,这也是2010年新增加的内容,D项正确,当选。

  • [单选题]下列关于我国仲裁制度中说法错误的是:()
  • 仲裁不适用调解

  • 解析:考查仲裁制度,根据《仲裁法》第40条的规定,"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故A项表述正确。根据《仲裁法》第51条的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仲裁法》第64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C项表述正确。根据《仲裁法》第6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故D项表述正确。

  • [多选题]"微微新娘"照相馆为小丽精心摄制了20张艺术照片,由于照片效果甚佳,照相馆提出少收小丽3000元,将其中一张照片作为样片在大厅陈列,小丽欣然同意。在出版社工作的小美经小丽同意,选取了12张照片交给出版社印制成挂历销售,出版社向小丽支付了1万元。制药厂向出版社支付了5000元后,从出版社那里选取了一张照片用作药厂的户外广告。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 小丽侵害了照相馆对照片享有的著作权

    出版社侵害了照相馆对照片享有的著作权

    出版社侵害了小丽的肖像权

    制药厂侵害了小丽的肖像权

  • 解析:照相馆对该照片享有著作权,小丽对照片享有肖像权。出版社和制药厂未经同意,出卖照片并用于广告,侵犯了小丽的肖像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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