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

题目:1998年,甲购买高压汽枪一支,改制成能发射小口径子弹的枪支后,与50发子弹一起藏匿家中。2002年5月,甲怀疑其妻与单位负责人乙有不正当两性关系,打电话将乙叫到家中质问。因乙否认有此事,甲取出私藏的改制枪支和子弹,返回客厅向乙的头部开枪射击,致乙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甲见乙死在自己家中,心中害怕。甲妻回家后,甲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和乙妻打电话,谎称来家中借枪,自己摆弄枪支时走火受伤。甲的朋友和乙妻来到甲家后,甲与他们一起将乙送往医院抢救。之后,甲与其他人一起来到公安机关报称,乙在自己家中摆弄枪支走火致死。在公安机关做了枪痕、枪支鉴定,证明乙的枪弹伤不能自己形成后,甲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关于甲的定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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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系某厂工人,由于赌博被厂长开除。三人遂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厂长。甲提供菜刀、砍刀各一把,届时甲因腹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厂长杀死。在此案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 犯罪既遂


  • [单选题]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赵某的行为()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多选题]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

    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

  • 解析:甲、乙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共同负责,都承担责任

  • [多选题]已满18周岁的甲出钱叫未满16周岁的乙替他把5千克海洛因从境外非法带到境内。甲的行为()
  • 是走私毒品罪的间接实行犯

    与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 解析:《刑法》规定的"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是指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他们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也就是说,如果被教唆人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那么就只能教唆他们犯法定的8种犯罪;如果利用他们实施这8种犯罪以外的犯罪,则不是教唆犯,而是间接实行犯。

  • [多选题]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的主犯包括:()
  • 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在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在一般共犯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在聚众性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策划作用的犯罪分子

  •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本题四个选项所说的情况,都符合主犯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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