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它的基本内容主要不是关于债权方面的规范
题目:以下对万民法表述不正确的是:()
解析:万民法是外事裁判官在司法活动中逐步创制的法律。它吸收了市民法和外来法的合理因素,但又有所发展和突破。它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万民法的产生使罗马私法出现了两个不同体系。但是,市民法和万民法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互为补充的。后来,查士丁尼将两者统一起来。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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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顺达公司于2003年3月1日开始使用"兴盛"牌商标,旺通公司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顺达公司和旺通公司均于2004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兴盛"商标的申请文件,但顺达公司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旺通公司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商标局应初步审定公告谁的申请?()
公告旺通公司的申请,因旺通公司申请在先
解析:本题涉及商标申请日的确定问题。商标申请日期的确定,以商标局收到商标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而不以寄出商标文件的邮戳为准。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优先;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抽签决定。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视为放弃。本题正确选项为B。
[单选题]王某投资设立了甲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经营困难.2009年6月1日王某解散了该公司并发出公告。乙公司是甲企业的债权人,由于没有看到公告所以未申报债权。2009年9月1日清算结束,2009年9月5日王某到企业登记机关注销了企业登记。关于乙公司的债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乙公司如在2014年9月5日前不对王某提出偿债请求,王某对乙公司的责任消灭
解析:考查个人独资企业的责任消灭制度。法律依据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单选题]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2010年6月回深圳,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周五晚上回深圳与家人团聚。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2013年6月回深圳,现居该地。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关于张某经常居所地的认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08年3月至今,一直在深圳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15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的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本题中,张某居住在深圳,2008年3月被深圳某公司劳务派遣到马来西亚工作,在马来西亚系劳务派遣:2010年6月转而受雇于香港某公司,其间每周一到周五在香港上班,在香港系公务;2012年1月张某离职到北京治病,在北京系就医,均属于经常居住地变更的除外情形。故,张某的经常居住地自2008年3月以来从未变更过,一直是深圳。D项正确。有些考生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认为A项正确,这属于审题不仔细错误,题目中已明确说明"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考虑该法生效日期的因素)和司法解释"了。
[单选题]佳普公司在其制造和出售的打印机和打印机墨盒产品上注册了"佳普"商标。下列未经该公司许可的哪一行为侵犯了"佳普"注册商标专用权?
丁回收墨水用尽的"佳普"牌墨盒,灌注廉价墨水后销售
解析:首先,选项A考查了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企业字号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标解释》)第1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可知,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使用,必须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本题中,甲虽然在店铺招牌中标有"佳普打印机专营"字样,属于作为企业字号使用,但因甲仅销售佳普公司制造的打印机,并不销售其他品牌的打印机,没有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故不构成侵权,选项A不当选。其次,选项B、C考查判断商标侵权行为的前提--商标使用行为。根据商标侵权行为的原理,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必须是商标使用行为,某行为如果不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则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4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可知,商标的使用,在于识别商品来源,而选项B、C中,乙丙企业在商品上标注"本产品适用于佳普打印机"和"本产品使用佳普墨盒"都不是用于识别商品的来源,只是说明商品的某些特点,不会造成任何对商品来源的混淆,不构成商标侵权,据此选项B、C不当选。最后,选项D中,丁回收墨水用尽的"佳普"牌墨盒,灌注廉价墨水后销售,其实质就是将佳普公司的注册商标"佳普"使用于廉价的墨水并销售,使相关公众误认该墨水就是"佳普"牌墨水,侵犯了佳普公司的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第57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可知,丁的行为构成侵权,据此,选项D当选。
[单选题]关于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指党在宏观上把握好法治发展和运行的方向,而不是通过组织建设对法治实践活动进行监督
解析: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要求不断完善和加强党对法治实践活动的监督,把党组织的监督与各级人大的监督、法律机关的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等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体系与机制,保证我国法治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所以,通过组织建设对法治实践的监督,是党的组织领导的重要内容,D项错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列宁无产阶级专政理念的继承和不断发展,所以,党的领导理念也是对列宁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这也是马列主义中国化的体现,A项正确。政治文明指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和政治发展取得的成果,主要包括政治制度和政治观念两个层面的内容。在政治制度层面,主要表现为由于经济基础和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所引起的国家管理形式、结构形式的进化发展,即政体或国体、政体范围内的政治体制、机制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成果。在政治观念层面,主要表现为政治价值观、政治信念和政治情感的更新变化。因此,法治实践活动不能脱离中国的政治文明,因此要坚持把政治文明贯穿在法治实践活动之中,B项正确。党对我国各项事业的领导都主要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上。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同样主要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上,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