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程序法优于实体法
题目:关于罗马《十二表法》的特点,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罗马《十二表法》。罗马《十二表法》的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十二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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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行使立法权的机构是:()
参议院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临时约法》的内容。《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家机构采取"三权分立"原则。"总纲"第4条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参议院是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院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法院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多选题]下列有关法院审理反补贴案件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对国务院主管部门征收反补贴税的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于国务院主管部门有关补贴的终裁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审反补贴行政案件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下列反补贴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一)有关补贴及补贴金额、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因此A项错误。该规定第5条规定:"第一审反补贴行政案件由下列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二)被告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因此B项不完整,应选。该规定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补贴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补贴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因此C项正确。D项符合该规定第9条的规定,正确。
[单选题]下列行为可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乙抢劫银行时,偶遇正在取钱熟人丙,于是叫丙去开保险柜,事后分给丙3万元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两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二是各共犯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A项属同时犯,B项属共同过失犯罪,不是一般意义的共同(故意)犯罪,C选项属事中产生共同犯罪故意,D选项甲的故意内容是毒品犯罪,而乙的故意内容是淫秽物品犯罪,两者故意内容不一样。
[多选题]法院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时,发现某省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某部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在下列哪些情形下,法院优先适用规章?()
法律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
规章是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对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事项作出的规定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单选题]甲国人柯里在甲国出版的小说流传到乙国后出现了利用其作品的情形,柯里认为侵犯了其版权,并诉诸乙国法院。尽管甲乙两国均为《伯尔尼公约》的缔约国,但依甲国法,此种利用作品不构成侵权,另外,甲国法要求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获得保护。根据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如该小说在甲国因宗教原因被封杀,乙国仍可予以保护
解析:A项考查《伯尔尼公约》的自动保护原则。这一原则指作者在成员国中享受和行使《伯尔尼公约》规定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2款规定:享受和行使这类权利不需履行任何手续,也不管作品起源国是否存在有关保护的规定。A项说法错误。B项、C项考查《伯尔尼公约》的独立保护原则。这一原则指各国依据本国法律对外国作品予以保护,不受作品来源国版权保护的影响。因此,除本公约条款外,只有向之提出保护要求的国家的法律方得规定保护范围及向作者提供的保护其权利的补救方法。本题中,作品起源国是甲国,虽然甲国不保护此类作品,但是,如果依据乙国法作品应受保护,乙国法院即应受理该案,不能因作品来源国的法律不认为该行为是侵权而拒绝受理,B项说法错误。同理,即使小说在甲国因宗教原因被封杀,也不影响作品在乙国受到保护。C项说法正确。D项考查《伯尔尼公约》的特别授予权利原则,也称最低限度保护原则。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对著作权的保护必须达到公约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公约特别规定的作者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伯尔尼公约》第5条第1款规定:根据本公约得到保护作品的作者,在除作品起源国外的本联盟各成员国,就其作品享受各该国法律现今给予或今后将给予其国民的权利,以及本公约特别授予的权利。该作品在乙国不但能享受乙国国民相同水平的版权保护,还能享受《伯尔尼公约》特别给予的权利,该权利不以甲国的版权保护水平为限度。D项说法错误。
[单选题]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1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可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讯问被告人为强制性规定,即应当讯问被告人,并不存在可以不讯问的情形,选项A错误。对于辩护律师的意见,在辩护律师提出要求时才为应当,选项B缺少了"辩护律师提出要求"这一前提条件,是错误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2款的规定:"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可知,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而非"应当"提出意见,选项C错误,选项D为正确答案。
[单选题]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解析:执行行为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质疑,从而要求人民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行为的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可知,对执行行为异议的救济应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ACD错误。
[多选题]对下列案件处理正确的是:
参加恐怖组织同时又实施其他犯罪的,应数罪并罚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将枪支出借给其他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导致枪支丢失的,仍应以非法出借枪支罪立案追诉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关于A项,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根据《刑法》规定,B选项应当数罪并罚原则。根据《刑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此可知,出租、出借枪支不管借给的对象是不是应该具有持有枪支的权利,一律以非法出借枪支罪论处。故C项正确。盗窃、抢夺枪支后非法持有的行为,属于吸收犯,仅定盗窃、抢夺枪支罪即可,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是B、C项。
[单选题]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对他人侵权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的侵权责任。本题选B,其他三项存在明显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