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DE

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和记录员张某签名存档 通过了非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决议

题目: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此职权。所以选项B不符合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所以选项D不符合规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所以选项E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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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公司于2014年12月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查明:在2014年9月,因甲公司无法清偿欠乙公司100万元的货款,而甲公司董事长汪某却有150万元的出资未缴纳,乙公司要求汪某承担偿还责任,汪某随后确实支付给乙公司100万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管理人有义务要求汪某履行出资义务

  • 解析:本题考核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责任、破产中的撤销权。就汪某对乙公司的支付行为,管理人有权主张撤销。所以选项A错误。汪某已经以为公司偿债方式出资了100万元,其尚未缴纳的出资额是50万元。所以选项B错误。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选项D错误。

  • [单选题]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行政强制终结执行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所以选项A错 误。因具体行政行为废止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而不是赔偿。所以 选项B错误。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即便相对人申请了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之前,该原具体行政行为依然有效。凶此,申请行政复议不会 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所以选项D错误。

  • [单选题]关于民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的表述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平等原则要求,所有的自然人均享有相同的民事权利

  • 解析:本题考核民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所有的自然人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能力,但不能都享有相同的民事权利。

  • [单选题]甲公司被乙公司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以下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开户银行直接从甲公司账户上扣划5万元抵还所欠本银行的贷款

  •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 [多选题]甲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某私营奶粉厂生产的“婴乐”牌奶粉导致数名婴儿中毒,随即于2012年8月3日责令该厂停产,但并未告知诉权。公安机关也随即前往调查有关责任人员,该厂老板老马闻讯逃匿到外地朋友家中不敢归家。直到2014年另一制售劣质奶粉的地下窝点被查处,才得知有毒奶粉是该窝点生产的假冒“婴乐”牌奶粉,马某遂于2014年6月5日回到甲市,得知其工厂于2013年10月23日因道路拓宽需要而被城建局拆除。当日马某找到律师了解,得知行政机关的上述行为均在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之列。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对于奶粉厂被责令停产,马某可于2014年8月3日之前起诉

    若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期限的,应由被告就此举证

  •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被告的举证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 [多选题]耿涛于1986年购买一处房产,于1988年6月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耿涛迁往外地居住,将房屋租赁给其朋友翟继光,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翟继光保管。1999年9月,翟继光向某市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该局提供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翟继光、耿涛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资料。该局经过审查,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于1999年9月向翟继光核发了该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原房屋所有权证收回,作废存档。2005年,翟继光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信用社贷款2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6年,因翟继光到期未还贷款,信用社起诉翟继光还款。法院判决翟继光还款。判决生效后,翟继光仍未还款。信用社向法院申请将抵押房屋拍卖。此时,耿涛才知道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并将房屋抵押贷款的事实。2006年4月,耿涛向市房屋管理局申请撤销核发给翟继光的房屋所有权证,该局予以拒绝。耿涛于2006年6月以其没有与翟继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市房屋管理局向翟继光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注销该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耿涛又对翟继光和信用社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翟继光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认定翟继光与信用社的房屋抵押无效。之后,耿涛向刑事侦查机关举报。
  • 解析:1.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性质。本案中翟继光与信用社之间的抵押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所以选项A错误。耿涛与市房屋管理局就变更房屋产权形成的纠纷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侵权纠纷。所以选项D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耿涛与信用社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无因管理关系。所以选项E错误。2.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翟继光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的行为,系欺诈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为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为可撤销合同。3.本题考核抵押的效力。本案中虽然翟继光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存在欺诈行为,但是依据公示公信原则,信用社属于善意第三人,因此其可以享有该抵押权。且翟继光的行为造成了耿涛的损害,所以耿涛有权向翟继光请求损害赔偿。4.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所以选项C错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可以同时提起。所以选项D错误。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间是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耿涛于2006年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其在知道后当年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且没有超过最长时效20年。因此,其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另外,即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也只是丧失胜诉权,而不会丧失起诉权,且法院不会主动审查时效问题。所以选项E错误。

  • [单选题]根据《刑法》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单位犯罪主体特征的有()。
  • 犯罪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 解析:单位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故意,由单位集体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犯罪决定,并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加以实施。

  •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要约邀请的说法正确的是()。
  • 街上的小贩叫卖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几种特殊方式。商店橱窗陈列的商品是明码实价且正在出售,属于要约,拍卖程序中,应买人报价的行为属于要约,投标人进行投标的行为属于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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