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如斗殴只涉及两船员个人财产问题,丙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
题目:甲国船东的方便旗船乙国籍"艾玛号"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两船员在船舱内斗殴。依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海洋法--港口制度。A错,根据国家领土主权原则,国家对于位于其内水港口的外籍船舶有管辖权,依国际法享有豁免权的军舰和政府公务船等除外。在现代海洋法实践中,港口国一般在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的基础上采取沿岸国与船旗国管辖相结合的方法。在刑事管辖方面,通常只有对扰乱港口安宁、受害者为沿岸国或其国民、案情重大或者船旗国领事或船长提出请求时沿岸国才予以管辖。在民事案件方面,对完全属于船舶内部管理、工资、劳动条件、个人财产权利等事项,各国通常不行使管辖权,C正确。B错,不是依受伤船员家属的请求。D错,不是依甲国,即船东国领事的请求,而是依船旗国,本题应是乙国领事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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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支付货款期限内付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
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并不能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对方应催告迟延履行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迟延履行方经催告后仍不履行债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在合同内容上不是特别重要,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因此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款,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发出履行催告,给乙公司规定一个宽限期,乙公司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甲公司不能不给乙公司宽限期,直接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不同,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当事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将合同解除,不需要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必须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才能发生撤销的效力,所以B选项不正确。本题中甲公司已经交付货物,合同解除后,甲公司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即要求乙公司返还货物,并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所以CD选项正确。
[单选题]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以下哪个说法不正确?()
前者必须向中国银行筹措资金,后者可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
解析:考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法律依据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9条第3款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直接向国外银行筹措资金。
[单选题]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解析:A项、B项考查法官的奖励。《法官法》第30条规定:"法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一)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六)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或者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效果显著的……"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满足上述第1项,应当奖励。A项正确。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满足上述第6项,应当奖励,B项正确。C项、D项考查法官的处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造成不良影响。法院最多给予其记大过处分。C项错误。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为该同学行贿提供了机会,属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65条"有其他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的情形,应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