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将罪名改为抢劫罪

题目: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理?()

解析: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根据《刑诉解释》第325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因此,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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