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D
危害结果 犯罪目的 犯罪的时间、地点 犯罪的方法、手段
题目: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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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某公司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解析:根据199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02条抗税罪的规定和第211条的规定,抗税罪不能由单位构成。
[单选题]张某组织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吸纳李某、赵某、马某作为其核心成员,实施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应当()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解析:依照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选题]甲在王府井大街一ATM机排队取款时,发现ATM机内有上一个取款人遗失在机器内的借记卡,ATM机屏幕尚处于可取款操作页面,于是就取出卡内现金1万元。甲发现这是一个生财的好办法,就经常排队尾随他人取款,看是否有人将卡片遗失在机器内。此后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甲用此手法作案3起,共取得钱款2万余元。甲构成何罪?()
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行为人拾捡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的,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拾捡信用卡后又在自动取款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是盗窃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在理论上素有争议。对此,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甲前后实施的4起犯罪,属于同类犯罪,以信用卡诈骗罪一罪论处。
[单选题]假定甲出生于1992年10月15日(仅限本题),因其父母忙于做生意,对其疏于管教,致使其从小就养成了偷盗恶习。在2003年11月25日,甲曾钻进一问商店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两千余元;2007年8月10日,又曾在另一家商店盗窃价值人民币一千余元的财物;2008年10月15日晚,甲和几个同学一起过生日时,又趁旁边桌子一男子喝醉之机,将男子放在桌上的皮包拿走,窃得手机一部,价值两千余元,现金一千余元。对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不构成犯罪
解析:甲在实施这三次偷盗行为的时候都未满16周岁,所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多选题]在出过港民用航空器关闭舱门准备滑行时,监护人员应当().
A、退至安全线以外
B、记载飞机号
C、记载起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