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潘两家同住李村。王家有子王达,潘家有女潘美,两人正在恋爱。两家为子女结婚住房问题议定由潘家出钱,王家出工,在王家已有的三间平房上面加盖三间上房作新人成亲之用。双方对三间上房的权属未作约定。三间上房盖成后,王达和潘美因性情不合解除恋爱关系。为此,王、潘两家反目成仇,并对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根据民法原理,下列关于三间上房的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
王家因附合而取得所有权,但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根据民法原理,潘家出钱购买的建筑原料附合于王家的房屋,成为其房屋的组成部分,王家作为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加益部分的所有权,但是应返还潘家所出之钱。
[单选题]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
正确答案 :B
村农民集体所有
解析:《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单选题]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正确答案 :C
发现权
[单选题]公民、法人的著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无权要求()。
正确答案 :D
恢复原状
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单选题]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侵害人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
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解析:《民法通则》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说明】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对此有所修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本题中的AD两项均为侵害人不承担责任的事由。
[单选题]1990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200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最晚在()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 :C
2010年1月1日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张某于2009年6月30日知道了侵害人,诉讼时效应当从2009年6月30日算起,到2010年6月30日结束;但是根据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张某是1990年1月1日被打伤的,2010年1月1日以后法院就不再保护。综上所述,张某最晚应该在2010年1月1日前提起赔偿请求。
[单选题]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债务,在法律上将引起()。
正确答案 :B
诉讼时效的中断
[单选题]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答案 :C
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单选题]当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时,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正确答案 :B
不受影响
[单选题]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法律。
正确答案 :D
适用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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