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在多元化利益诉求的当代社会,法律需要反映多元利益,因而法律价值有多元化发展趋势 法律规定利益的取得方式,并保护利益主体的合法利益 法律将利益固定化,使其能够通过权利的形式表达出来

题目:法律是调整权利义务的规范,与利益关系密切。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与利益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

解析:考查法律与利益的关系。C选项错误,被统治阶级利益并不必然与统治阶级利益相反,因此也可以进入到立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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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甲、乙两国订立的一项条约,条约中有涉及丙国的内容,丙国是第三国,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 该条约如果有涉及丙国的义务规定,除非经丙国书面明示同意,否则其对丙国没有拘束力

  • 解析:本题考查条约法--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A错,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当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权利时,原则上仍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是,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同意接受这项权利,不必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B错,如果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义务,必须经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C对。条约使第三国享有权利时,如果经确定原意为非经该第三国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该项权利,当事国不得随意取消或变更,D错。

  • [多选题]中国买方公司与南亚卖方公司签订货物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开证行为中国甲银行。南亚卖方公司向信用证的指定行乙银行提交了单据,于是乙银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买方公司以卖方公司提交的单据中存在伪造为由,向中国某法院申请禁止中国甲银行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依相关司法解释,下述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尽管中国法院查明卖方公司的单据确有伪造,仍不可裁定中止支付

    中国法院不应中止或终止甲银行对外付款

  •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贸易支付--信用证。依《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2)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3)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4)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AD正确,C错误。B错误,指定行乙银行是善意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的,只要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则不承担责任。

  • [多选题]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正确的说法是:
  •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价值理念是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

    不违反行政法、民商法的行为当然也不违反刑法

  •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不仅是刑事司法原则也是立法原则,A错。"肯定"罪与罚必须是法定的,但排除罪与罚则未必,"超法规"的排除犯罪性事由如被害人同意、义务冲突等,B错。

  • [多选题]甲属于先富起来的人,热心组织他人探险旅游,但从不收取组织费用,伙伴费用实行AA制。在一次探险过程中,其伙伴乙遇害身亡,对此乙的家属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对乙遇害时负有救助义务

    如甲尽到了救助义务,但仍不能免除损害的发生,法院应驳回乙家属的诉讼请求

  • 解析:甲与乙之间形成同伴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同伴关系中,遇危险时,负有救助义务。如尽到救助义务,则应驳回受害人或者其亲属的诉讼请求。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单选题]关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是错误的?
  •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

  • 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和该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故A项正确,不当选。根据该组织法的第12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B选项错误,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应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根据该组织法第18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可知C选项正确。该法第27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由此可知D选项表述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B项。

  • [单选题]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故,选项A的说法正确。同法第5条规定与一般的诉讼代理规定有所不同,对赔偿请求人可以委托的代理人范围作出了宽泛规定,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赔偿请求人委托为代理人。相反,对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代理人范围则作出严格限制,仅允许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选项B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李某仅是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未出现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故不属于应由赔偿义务机关即县公安局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的条件。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仅有提供申诉的权利,而无申请复议的权利。故,选项D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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