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同类客体
题目:我国《刑法》分则根据犯罪所侵犯的何种客体把犯罪分为十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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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赵某的行为()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单选题]某甲商场为打垮竞争对手乙商场,由总经理葛某牵头并与副经理刘某、部门经理杨某、朱某等集体决议,雇请当地黑社会势力孙某等人光天化日之下对乙商场打砸抢,造成乙商场财物损失9万多元,关于葛某等的行为,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某甲商场不构成单位犯罪,因只有《刑法》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才能成立单位犯罪,本案中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未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
[单选题]1998年,甲购买高压汽枪一支,改制成能发射小口径子弹的枪支后,与50发子弹一起藏匿家中。2002年5月,甲怀疑其妻与单位负责人乙有不正当两性关系,打电话将乙叫到家中质问。因乙否认有此事,甲取出私藏的改制枪支和子弹,返回客厅向乙的头部开枪射击,致乙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甲见乙死在自己家中,心中害怕。甲妻回家后,甲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和乙妻打电话,谎称来家中借枪,自己摆弄枪支时走火受伤。甲的朋友和乙妻来到甲家后,甲与他们一起将乙送往医院抢救。之后,甲与其他人一起来到公安机关报称,乙在自己家中摆弄枪支走火致死。在公安机关做了枪痕、枪支鉴定,证明乙的枪弹伤不能自己形成后,甲才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关于甲的定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制造、储存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
[多选题]已满18周岁的甲出钱叫未满16周岁的乙替他把5千克海洛因从境外非法带到境内。甲的行为()
是走私毒品罪的间接实行犯
与乙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解析:《刑法》规定的"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是指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他们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也就是说,如果被教唆人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那么就只能教唆他们犯法定的8种犯罪;如果利用他们实施这8种犯罪以外的犯罪,则不是教唆犯,而是间接实行犯。
[多选题]下列情形中,属于间接正犯的有:()
甲痛恨丙,并知道乙有喝醉酒发酒疯打人的毛病。为了痛打丙,甲喊来乙、丙共同喝酒,把乙和丙灌醉后,将乙、丙锁在房间里离开,后发现丙被乙打成重伤
医生赵某发现自己痛恨的钱某来看病,就故意开错药,并让护士陈某给钱某注射,致钱某重伤
利用他人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为实施犯罪
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犯罪
解析:本题考查间接正犯的认定问题。A项中,即便乙负刑事责任,甲、乙也构不成共同犯罪,甲是利用乙的犯罪行为达到自己犯罪的目的,因此甲构成间接正犯。B项中,护士陈某是作为无罪过的犯罪工具被医生赵某使用,医生赵某构成间接犯罪。选项C、D也都能构成间接正犯。
[多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必要共犯包括:()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组织越狱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解析:必要共同犯罪有聚众性共同犯罪、对行性共同犯罪、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三种形式。聚众性共同犯罪(聚众的共同犯罪)是以不特定多数人的聚合行为作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一般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三人以上,骨干分子积极参加)实施的犯罪,其犯罪主体包括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如《刑法》第317条规定的组织越狱罪。聚众犯罪既包括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0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也包括单独犯罪(《刑法》第291条,只处罚首要分子),所以,需要指出的是,聚众性犯罪不完全属于共同犯罪,只有既处罚首要分子,也处罚其他积极参加者或者一般参加者的聚众性犯罪才属于共同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的聚众性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如《刑法》第291条第1款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从另一个角度可以把它分为两类:一类是只要参加就可以构成的聚众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组织越狱罪;另一类是组织者和积极参加者构成而一般参与者不构成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淫乱罪等。
[多选题]ZXONM E300网管的组网方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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