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大发公司与张某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2年 竞业禁止期限内,大发公司应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大发公司可以约定张某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题目:张某系大发商贸公司的销售经理,大发公司与张某约定不得泄露公司的客户名单,并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张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根据以上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应同时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B选项正确。依第25条大发公司不能约定张某违反保密条款,应支付违约金,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第24条第2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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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号。2010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某无继承人且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张某的财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因无人对张某的遗产主张权利,公告期满,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的遗产为无主财产。半年后,从外地来了一位年轻人声称是张某的亲生儿子。经法院审查核实,该年轻人系张某下放时的私生子。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各题:
遗产认定无主后,张某的儿子依法对财产提出申请,主张继承其父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解析:1.A正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特别程序中,只有重大、疑难案件及选民资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B错误,特别程序中不能进行调解;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公告其为1年,不得延长;D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申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由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本题考查认定无主财产后原财产继承人出现,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依《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故本题答案为B项。
3.考查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在公告期。有人提出申请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350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单选题]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叉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
解析:根据民事案件是否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处理的民事案件可以分为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诉讼案件,是指当事人将民事权益争议诉诸法院,请求通过诉讼程序,对民事法律关系作出判断的案件。非讼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通过法院的非讼程序,对某种法律事实或者权利的实际情况作出确认的案件。诉是民事争议发生时一方当事人针对纠纷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关于解决争议的请求。诉的分类即是针对存在争议的诉讼案件,不包括非诉案件。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和目的的不同,可将诉划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三种。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现在给付之诉与将来给付之诉;以请求给付的内容为标准,可将其划分为特定物的给付之诉、种类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给付之诉的特点在于请求根据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判令被告履行义务。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的诉,可以分为积极确认之诉和消极确认之诉,前者为确认法律关系存在,后者为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其特点在于仅仅请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现有关系存在与否作出确认,并不对法律关系本身作出改变。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变更某种法律关系的诉。其特点在于法院支持的生效判决一经作出,当事人间原有法律关系即发生变化。应当注意的是,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二者虽然本身都包含了对现有法律关系的确认,但应注重考量这两类诉在确认的基础上进一步所请求的实质。具体来看,给付之诉是在确认现有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请求对方履行义务。变更之诉则是在确认现有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请求对其变更。故能够进一步认定为给付之诉或者变更之诉的,不宜再将其归类为确认之诉。选项A.孙某向法院提出申请,意在对其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这一实际状况作出确认,该案不存在争议,故属于非讼案件而非诉讼案件,适用非讼的特别程序。因而孙某提出的申请不属于确认之诉。选项A错误,不应选。选项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是请求确认法律关系的不存在,属于消极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选项B错误,不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在选项C中,张某协议离婚后,有权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来看,该诉属于种类物的金钱给付之诉。选项C正确,应选。选项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费,是对原有履行抚养义务法律关系变更的请求,故属于变更之诉。选项D错误,不应选。
[多选题]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故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故B项正确。《高检规则》第457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适用本规则第六章、第九章、第十章的规定。补充侦查不得超过1个月。C项正确。《高法解释》第226条第2款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