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112

题目:某公司自2014年6月开始筹建,至年底筹建结束,共发生筹办费1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筹办费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借:管理费用(开办费)100,贷:银行存款100。2015年1月,该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500万元,成本费用2300万元,其中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企业选择筹办费一次性在开业当年扣除。该公司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解析: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记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10×60%=6(万元),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4万元。2015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由于20×60%=12(万元)<2500×5‰=12.5万元,只能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12万元,应纳税调增=20-12=8(万元)。则该公司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2500-2300-100+4+8=112(万元)。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双方于10月5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0月5日至次年的10月4日。后因乙银行工作人员失误,直至11月5日才将款项划入甲公司账户,且预扣利息5万元,引起纠纷。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公司有权请求乙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 解析:(1)选项AB: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甲公司和乙银行的借款合同自10月5日签订时成立并生效,乙银行未按期放款的行为构成违约。(2)选项CD: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95万元)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单选题] 某市一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5年发生业务如下: (1)1月~9月开发写字楼一栋,在开发写字楼的过程中,按合同记载金额支付土地出让金1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证,发生房地产开发成本4000万元。 (2)10月~12月将写字楼全部销售,销售合同记载收入9000万元。 (3)销售写字楼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共计495万元。3月份建成的另一栋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的开发产品对外出租,租赁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0万元,租赁期限10个月。 (4)该企业全年发生销售费用600万元、管理费用820万元、财务费用180万元(全部为当年开发写字楼的借款利息支出,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5)10月底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合并一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房地产开发公司给股份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23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6)2014年年初支付1100万元购进M公司30%的股权,2015年12份房地产企业将持有M企业的股权全部转让,取得收入1600万元,转让时M公司在房地产企业投资期间形成的未分配利润为400万元。 (注:计算土地增值税其他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5%,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计算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项目金额共计( )万元。

  • 8967.5

  • 解析:房地产开发公司税前允许扣除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5700-3200)×6%=15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共计=1000+4000+600+820+180+495+622.5+1100+150=8967.5(万元)

  • [单选题]甲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000万股,当年度该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5元。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对外发行认股权证1000万份,行权日为2014年6月30日,每份认股权可以在行权日以3元的价格认购甲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甲公司2013年度稀释每股收益金额是( )元。
  • 0.5

  • 解析: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000-1000×3/5=400(万股),甲公司2013年度稀释每股收益金额=1200/(2000+400)=0.5元。

  • [多选题]2016年2月,甲公司自乙公司购买500吨大豆,合同显示,甲公司须在3个月内支付250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4个月内分4批交付大豆,由乙公司负责运输。2016年2月27日,乙公司运送第1批30吨大豆至甲公司所在地,但因甲公司暂无闲置仓库,要求乙公司晚2天卸货。乙公司将该批大豆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提存当日,突降大雨,导致约有10吨大豆遭受不同程度损失,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2016年3月15日,乙公司将第2批100吨大豆交付丙公司运输,但因丙公司途中遭遇山洪至火车脱轨,100吨大豆全部毁损。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返还2万元运费。2016年4月,乙公司听闻甲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有破产风险,遂通知甲公司中止履行合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表示自己经营良好,但乙公司坚持己见,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后因甲公司急需大豆,无奈之下,甲公司找到丁公司,丁公司以其价值1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债务设定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 2016年3月,丙公司运输的大豆因山洪毁损,有关该运输损失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大豆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

    丙公司应返还运输费用

  • 解析:(1)选项ABC:甲公司、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负责运输,货物送达甲公司作为交付,送达之前毁损的,风险应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丙公司不承担大豆毁损的风险。(2)选项D: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选项E: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 中级会计资格 注册会计师 初级统计师 税务师执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