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题目: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选项B,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选项C,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扣除;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没有金额的限制;预提费用,一般不允许扣除,税法有例外情形,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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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油田2012年12月份生产销售原油5万吨,售价1500万元,销售人造石油1万吨,售价300万元,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2000万立方米,售价500万元。已知资源税税率为5%。该油田2012年12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为()万元。(以上售价均为不含增值税售价)
D、100
解析:本题考核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知识点。该油田12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税额=(1500+500)×5%=100(万元)
[单选题]某食品厂2006年1月购买办公楼一幢,取得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注明购买金额为260万元。2010年8月,该食品厂因搬迁将购买的办公楼转让给某商场,取得转让收入800万元,转让时已按税法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42万元(能提供已纳税费完税凭证),缴纳印花税0.4万元。该食品厂转让的办公楼经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是600万元,成新度7成新。该食品厂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项目金额是()万元。
462.4
解析: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1)房产评估价格600×70%=420(万元)(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42.4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20+42.4=462.4(万元)
[多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解析: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选项D:对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从事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免税规定。
[单选题]012年10月,北京市居民甲某将其2010年以80万元购入的一套住房转让给乙某,取得收入15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该房屋重置成本价为15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八成。甲某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0
解析: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
[单选题]某矿山2012年9月开采锰矿石1000吨,销售锰矿石1500吨,又用300吨锰矿石换取了生产设备。该矿山当月应缴纳资源税的计税数量为()吨。
1800
解析: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该矿产当月缴纳资源税的计税数量;1500+300=1800(吨)。
[单选题]某井矿盐场2012年5月外购液体盐2000吨用于固体盐的加工,支付含税款项105.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自行开采液体盐5000吨,上述外购和自产的液体盐全部投入固体盐生产,当月该盐场销售固体盐3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则当月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的合计数为()万元。
21.3
解析:应纳资源税=3000×10-2000×2=30000-4000=26000(元)=2.6(万元)应纳增值税=200×17%-105.3/(1+17%)×17%=34-15.3=18.7(万元)合计缴纳资源税和增值税=2.6+18.7=21.3(万元)
[多选题]关于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计征资源税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解析: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加工的固体盐数量计征资源税,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C选项正确;自2007年1月1日起,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D选项正确。
[多选题]下列关于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的税收优惠说法中,正确的有()。
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解析: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包括:(1)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2)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3)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4)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5)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6)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7)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