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已有。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
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
解析:正确回答本题需要确定两个问题。(1)甲是否合法占有这对石狮子?如果认为甲合法占有这对石狮子,那么甲将石狮子卖掉的行为仅成立侵占罪。因为甲卖掉的是自己合法占有的财物。如果认为甲不占有这对石狮子,那么甲将石狮子卖掉的行为成立盗窃罪。因为甲违背主人的意志,背着主人将不属于自己占有的石狮子卖掉了。(2)购买者有无财产损失?如认为购买者没有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因为甲对购买者不成立诈骗罪。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首先,甲不占有这对石狮子。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并不表示甲占有房屋里的所有东西和门前的石狮子。这些东西仍然由乙占有。甲将石狮子谎称为自己所有而出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次,对于购买者是否有财产损失的问题存在三种观点:(1)无权处分完全有效说:购买者通过支付对价获取石狮子是有效的,因而没有财产损失。甲对其不成立诈骗罪。(2)无权处分完全无效说:甲的处分行为不具有效力,购买者存在财产损失。(3)无权处分效力待定说,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取决于所有人事后是否追认以及行为人事后是否取得处分权。这三种观点的结果其实只有两个:购买者有财产损失或者无财产损失。那么结论也只有两个:如果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对购买者成立诈骗罪,对乙成立盗窃罪,应以盗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如果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不对购买者成立诈骗罪,仅对乙成立盗窃罪,以盗窃罪一罪论处即可。命题人为了减少争议,将两种观点都罗列出来了。因此选项B、C、D都是正确的。选项A错误。
[单选题]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C
我国检察院的独立是指整个系统的独立,上下级检察院并不独立,上级检察院可以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进行领导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原则主要具有以下含义:第一,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都是独立的,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职权,仍然需要接受党的领导,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A项错误,人民法院、检察院在独立行使职权时,受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而不是本级人大的监督,故错误,不当选。第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和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各项规定。第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为一个组织整体,集体对审判权、检察权的行使负责。在我国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而不是某个审判员或检察员个人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人民法院行使的是审判权,检察院行使的是检察权,故B项错误,不当选。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上下级关系上有所不同。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这在理论上又被称为检察一体化。由此可知C项正确,当选。与检察系统不同,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具体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上级人民法院在内的其他人民法院无权干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改变管辖、在第二审程序中撤销错误的判决等。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单选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正确答案 :D
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解析:A项正确,该解释为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属于法定解释。B项正确,一般理解"开设赌场"是开设实体赌场,该解释将虚拟世界的赌场也包括了进来,"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以"开设赌场"论,显然较之"开设赌场"字面含义要广。C项正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3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D项错误,历史解释是依据历史事实进行解释,题中运用的显然不是历史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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