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A.陈某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题目:陈某因为身为甲公司股东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被公司诉诸法院,下列说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解析:本题考核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诉讼问题。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本题中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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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1)选项A: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管辖的地域内审理“第一审”(不包括第二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选项B: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不包括第二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3)选项C: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付款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