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
500
题目:甲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对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如下变更:(1)对某栋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该办公楼2014年年初账面价值为6800万元,未发生减值,变更日的公允价值为8800万元。该办公楼在变更日的计税基础与其原账面价值相同。(2)管理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由10年改为8年,折旧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甲公司管理用固定资产原每年折旧额为23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按8年及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4年计提的折旧额为350万元。变更日该管理用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3)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由后进先出法改为移动加权平均法。甲公司存货2014年年初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未发生跌价损失。(4)用于生产产品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甲公司生产用无形资产2014年年初账面余额为7000万元,原每年摊销700万元(与税法规定相同),累计摊销额为2100万元,未发生减值;按产量法摊销,每年摊销800万元。变更日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相同。上述涉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均采用追溯调整法,不存在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情况;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某栋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办公楼的后续计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2014年年初调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万元。
解析:应调整的递延所得税负债=(8 800-6 800)×25%=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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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日为2015年4月30日,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5年3月15日。该公司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需要对201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是()。
2015年3月18日,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上年度出口货物增值税14万元
解析:选项C,属于本年度发生的事项,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关,不应调整2014年度报表。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前期差错需追溯重述的有()。
上年末未完工的某建造合同,由于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确定,没有确定工程的收入和成本
上年末发生的生产设备修理支出30万元,由于不符合资本化的条件,一次计入了制造费用,期末转入了库存商品,该批产品尚未售出
上年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没有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其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560万元
解析:选项A,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同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选项B,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该计入管理费用;选项C,虽然该差错不影响前期的损益,也不影响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金额,但是会影响利润表中的相关项目,仍需要追溯重述;选项D,由于金额较小,不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直接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选项E,由于出售日和重分类日与该项投资到期日较近,不违背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故不需要重分类。但该项属于本期发现本期差错,不需要进行追溯重述。
[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除特殊说明外,都已经按照相应会计处理计算了所得税。甲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4年4月25日完成。甲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4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14年4月30日。资料一2014年3月1日,注册会计师在对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时发现以下情况:(1)注册会计师发现甲公司自行建造的办公楼尚未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该办公楼已于2013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甲公司未按规定在6月30日办理竣工结算及结转固定资产的手续,2013年6月30日该在建工程科目的账面余额为15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该在建工程科目账面余额为1605万元,其中包括建造该办公楼相关专门借款在2013年7月~12月期间发生的利息50万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支出55万元。该办公楼竣工结算的建造成本为1500万元,甲公司预计该办公楼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2013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合同规定,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甲公司负责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5日,甲公司发出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甲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甲公司于2013年末确认营业收入5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结转营业成本350万元。资料二甲公司2014年1月1日至4月25日发生如下事项:(1)2014年2月15日,戊公司就2013年12月购入的一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致函甲公司要求退货。经甲公司检验,该批产品确有质量问题,同意戊公司全部退货。2014年2月20日,甲公司收到戊公司退回的产品。同日,甲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销售价格1000万元(不含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销售成本800万元,货款尚未收到。甲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按照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允许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只有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才允许税前扣除。(2)2014年4月10日,法院对庚公司起诉甲公司合同违约一案作出判决,要求甲公司偿付庚公司经济损失550万元。甲公司不服并提出上诉,但甲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二审判决很可能维持一审判决。税法规定,上述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仅允许在实际支出时于税前扣除。该诉讼为甲公司因合同违约于2013年12月6日被庚公司起诉至法院的诉讼事项。2013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经咨询法律顾问后,甲公司认为该诉讼很可能败诉并相应的确认了预计负债450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解析:1.资料一事项(1)属于前期重大差错。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2013年下半年应计提折旧的调整:借:固定资产1500贷:在建工程15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75贷:累计折旧75(1500/10/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财务费用50-管理费用55贷:在建工程105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5(180×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45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5借:盈余公积13.5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2.资料一事项(2)的会计处理: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500贷:预收账款500②借:发出商品35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350③所得税费用的调整:由于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0,所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同时存货部分由于其账面价值350万元和计税基础0不同,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50万元,所以调整分录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25(500×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7.5递延所得税负债87.5(350×25%)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12.5借:盈余公积11.25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1.253.资料二事项(1)的会计处理: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贷:应收账款1170借:坏账准备(1170×5%)58.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58.5借:库存商品8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800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5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1000-800)×25%]5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1170×5%×25%)14.63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4.63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6.13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800-58.5-50+14.63)106.13借:盈余公积10.61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6.13×10%)10.61所以"资产总计"项目期末减少数=1170-58.5-800+14.63=326.13(万元)4.资料二事项二的会计处理: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100贷:预计负债10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5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25)75借:盈余公积7.5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10%)7.5通过上述分录可知:对2013年度利润表项目的调整为调减营业收入100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800万元;调减资产减值损失58.5万元;调增营业外支出10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60.37万元;调减净利润181.13万元。
[多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日为2013年3月31日,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3年3月18日完成。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甲公司201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145万元;2012年度实现会计利润18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费用18.6万元(假设该金额不包含下列各会计事项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在2012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发现如下会计事项。(1)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于2010年12月建成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对外出租,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入账价值1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办公楼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7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之前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合理确定,按照税法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应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按照20年计提折旧。(2)2013年1月10日发现,甲公司于2012年12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很可能违约,已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但上年末未作相应会计处理,该合同约定:2013年4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00元的价格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50件,如果甲公司不能按时交货,将向乙公司支付总价款20%的违约金。2012年末甲公司准备生产A产品时,生产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预计生产A产品的单位成本为2200元。按税法规定,该项预计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3)2013年1月20日发现,甲公司2012年将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的一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50万元误记为5万元。(4)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2012年11月份销售给丙公司一批物资。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丙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丙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50万元。该诉讼案件于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为此确认400万元的预计负债(按税法规定该项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2013年2月9日,经法院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丙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于2013年2月1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赔偿款。甲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考虑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单选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25%,2011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于2012年4月30日经批准对外报出,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4月30日完成。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后,不再作其他分配。自2012年1月1日至4月30日财务报表公布日之前发生如下事项。(1)甲公司2012年2月10日收到东大公司退货的产品以及退回的增值税发票联、抵扣联。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1月1日销售给东大公司产品一批,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105万元,东大公司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需要退货,甲公司收到东大公司的通知后希望再与东大公司协商,因此甲公司编制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时,仍确认了收入,将此应收账款175.5万元(含增值税)列入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对此项应收账款于年末按5%计提了坏账准备。(2)甲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收到中熙公司的通知,中熙公司已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偿还所欠部分货款,预计甲公司可收回应收账款的40%。假定税务部门尚未批准税前扣除。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3月销售给中熙公司一批产品,价款为135万元(含增值税额),中熙公司于3月份收到所购物资并验收入库。按合同规定中熙公司应于收到所购物资后一个月内付款。由于中熙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面临破产,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付款。甲公司为该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21万元。(3)2012年3月27日,经法庭一审判决,甲公司需要赔偿中华公司经济损失90万元。甲公司不再上诉,并且已经支付。该业务系甲公司与中华公司签订供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在2011年9月供应给中华公司一批货物,由于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中华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中华公司通过法律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该诉讼案在12月31日尚未判决,甲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60万元。(4)2012年3月7日,甲公司得知债务人北华公司2012年2月7日由于火灾发生重大损失,甲公司的应收账款有80%收不回来。该业务系甲公司2011年12月销售商品一批给北华公司,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产品成本200万元。在2011年12月31日债务人北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财务状况恶化的信息,债权人按照当时所掌握的资料,按应收账款的2%计提了坏账准备。(5)2012年3月15日甲公司与东华公司协议,东华公司将其持有60%的西华公司的股权出售给甲公司,价款为10000万元。(6)2012年3月20日甲公司董事会制订提清股东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分配现金股利300万元;分配股票股利400万元。(7)2012年4月1日,甲公司经修订的季度报表表明原估计有误,2011年实际已完成合同30%,款项未结算。该业务系2011年2月,甲公司与南华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年、总价款900万元的劳务合同,预计合同总成本600万元,营业税税率3%,甲公司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长期合同的收入和成本。至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完成劳务总量的20%,并按此确认了损益。(8)在2012年4月,天华公司建议用现金结算90万元赔款,余下6万元的赔款不再支付,甲公司接受了以此全部结案的建议,2012年4月收到90万元赔款。该业务系甲公司与天华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天华公司在2011年内给甲公司提供指定数量的电力。由于天华公司延迟了修建新发电厂的计划,致使公司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公司不得不以明显较高的价格从另一供电单位购买电力。在2011年内,甲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天华公司赔偿由于其对供电合同的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96万元。在2011年的后期,法院做出了天华公司赔偿甲公司全部损失共计96万元的判决。在编制201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时,甲公司与其法律顾问协商后得出结论认为,公司有法定权利获取赔偿款,并且天华公司不再上诉,甲公司已将确定能够收到的赔款作为一项应收款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税法规定,只有损失实际发生才允许税前扣除。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保留两位小数)
[单选题]对下列有关前期差错,不正确的说法是()。
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不得采用未来适用法
解析: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