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
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
题目: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引起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根据代理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 )。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故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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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单选题]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
荣誉权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一种民事权利。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而荣誉权属于身份权而非人格权的范畴。故本题选A。
[单选题]亲告罪是指刑法中明确规定由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下列属于亲告罪的是( )。
遗弃病重的父亲,情节恶劣的
解析: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罪是完全的亲告罪,没有例外情况,A项正确。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告诉的才处理。但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B项错误。侮辱罪、诽谤罪足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C项错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亲告罪,但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D项错误。故本题选A。
[单选题]
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做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前去教训袁某,路上遇到朋友李某,于是邀其同往,李某因酒醉就答应了。三人拦下晚归的袁某,对袁某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对本案的处罚,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
林某作为教唆犯,应从重处罚
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14条规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第20条第②项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重处罚。A、B、D三项说法均有误,不合题意。故本题选C。
[单选题]我国宪法的修改有特定程序与要求,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一定比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法定的比例是:
五分之一以上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故本题选C。
[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有: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A项正确。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B项正确。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C项错误。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D项正确。故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