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先诉抗辨权

题目:甲为加入A普通合伙企业需要一笔资金,于2008年3月5日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6%,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丙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本息还清为止。乙依约向甲交付借款。不久,甲加入A合伙企业。借款期满后,乙因经济业务欠A普通合伙企业4万元,因此向A普通合伙企业主张,就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销,但遭A合伙企业拒绝。随后,乙请求甲偿还借款,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甲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还款,丙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丙为甲的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因此丙享有下列权利()。

解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该权利称为先诉抗辨权。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和记录员张某签名存档

    通过了非职工代表担任监事的决议

  •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此职权。所以选项B不符合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所以选项D不符合规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所以选项E不符合规定。

  • [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 解析:1.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所以选项A不符合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可以。所以选项B符合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D符合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所以选项E不符合规定。2.本题考核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本题中,乙应当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由于有限合伙人丁在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债权人B银行只能要求丁清偿20万元。所以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丁清偿全部的余款60万元。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4.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诉讼中止的原因。选项B导致延期审理,选项E导致诉讼终结。

  • [单选题]乙公司长期拖欠甲公司的货款,甲公司在多次催告未果的情况下,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此时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正在集中处理自己的财产,为了避免判决后难以执行,甲公司在起诉前,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甲公司必须先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 解析:本题考核先予执行。财产保全使用裁定书,所以选项B错误。如果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该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先予执行的裁定不停止执行。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错误。

  • [单选题]农民甲与同村乙因灌溉发生争执厮打起来,甲叫来一帮人围攻乙,乙之妻连忙跑到派出所报案请求保护,但是派出所民警丙某素来与乙有隙,于是未加理睬,结果乙被打得头破血流。乙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应当作出()。
  • 确认违法决定

  • 解析:因为当事人是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该行政行为不具有可以变更的内容,因为此时即使变更该行政行为,也不能改变行政相对人权益受损的情况。因此,A项错误。对此类行政不作为违法应依《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l款第3项的规定,作出“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B项正确。鉴于乙已经受伤,复议机关作出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的决定已经没有任何必要。因此,C项错误。乙之妻已提出保护请求,派出所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法定职责,派出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违法,所以复议决定不能作出维持决定。因此,D项错误。

  • [单选题]行政职权一般分为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两大类,则下列属于固有职权的是()。
  • 工商局授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单选题]崔某为逃避债务离家出走,一直未与家人联系。8年后因思家心切回到家中,才知两年前其妻吴某已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崔某,并已与张某结婚,崔某与吴某的10岁女儿已依法由刘某抚养。根据《民法总则》,如崔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申请法院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


  • [单选题]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关于民事义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可以同义务主体发生分离的义务是专属义务


  • [单选题]甲公司因为不能清偿银行的到期贷款,被银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下列有关各方的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税务机关通知银行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3万元


  • 必典考试
    推荐下载科目: 行政强制法律制度题库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题库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综合练习题库 民事诉讼法律制度题库 刑罚题库 刑法基本理论题库 破产法律制度题库 公司法律制度题库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题库 民法基本理论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