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B.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题目: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记载事项。支票属见票即付的票据,因而没有到期日的规定。支票的出票日实质上就是到期日。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管辖原则,表述正确的有()。
除特殊情形外,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以外的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仅以自然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投资人对多个被告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D错误。
[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禁止背书记载的规定。背书人的禁止背书是背书行为的-项任意记载事项,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对其后手以后的当事人承担票据责任,即可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背书。根据《票据法》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多选题]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保险利益原则
B.近因原则
C.损失补偿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解析:本题考核保险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