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题目:一位英国老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注册登记一外商投资企业法人,下列关于该法人说法正确的是()。

解析:本题考查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问题。思考时应该清楚区分中国法人资格和外国法人资格的标准,以及中国法律的适用条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都是中国的法律主体;凡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查看原题 查看所有试题

学习资料的答案和解析:

  • [多选题]根据责任者的共同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
  • C.按份责任

    D.连带责任


  • [单选题]()不属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解析:直接记忆相关知识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享有的对抗债权人的一种抗辩权。

  • [单选题]关于委托监护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监护人不能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他人B.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C.被监护人侵权,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D.委托监护人监护时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 解析:本题考查委托监护知识点。解答委托监护的题目一般适用《民通意见》第22条,掌握了这一条可以解答本题目。《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 [单选题]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解析: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 [单选题]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孩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后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那么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 A.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B.李丽没有继承权C.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D.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 解析: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于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 [单选题]在我国,典权属于()。
  • 解析:知识点是典权的性质。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如甲出国急需30万元,甲不想卖掉房屋又想获得资金,于是把房屋出典给乙,典价30万,10年期限。乙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到期甲以30万元赎回。如果期限届满,经过一定时期,甲仍然不回赎,则典物的所有权归乙。典权通过出典合同设定,是存在他人不动产上的物权。由于典权的目的在于融资,从功能上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是,其核心是在对典物进行使用收益。因此,典权不属于A项担保物权,而是B项用益物权。典权不适用于动产,动产设典只能设立债权,称为典当。典当和质权类似,其效力却不同。典当到期不回赎,视为绝卖。故典权不属于C项动产物权。完全物权是指所有权,典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故典权是限定物权,排除D项。

  • 推荐下载科目: 担保法题库 合同法题库 证据学题库 电子政务题库 竞争法题库 婚姻家庭法题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题库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题库 现代法律知识题库 西方法律思想史题库
    @2019-2025 必典考网 www.51bdks.net 蜀ICP备20210006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2202001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