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题目: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433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选项A与B是不正确的,而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解释第436条的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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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2013年3月,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甲为出租人,乙为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为25年,但未办理备案登记。2013年4月,乙未经甲的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大规模装修。2014年1月,乙告知甲自己要将房屋转租给丙,甲未做表示。2014年5月,甲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乙未经甲的同意转租房屋,甲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41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A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选项错误。《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3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D选项正确。
[多选题]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于乙公司,乙公司向付款行提示承兑,付款行拒绝承兑,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汇票被拒绝承兑后,不得再背书转让
乙公司应对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解析:考查票据的期后背书。《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58条规定:"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知AD选项正确。
[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力
体现的是保护主义原则
解析:《刑法》第8条规定没有涉及法的溯及力问题。因此A项"规定的是法的溯及力"说法就不能成立。法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1)属人主义。(2)属地主义。(3)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这是近代以来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我国也是如此。采用这种原则的原因是: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刑法》第8条规定的是法对人的效力,体现的是属人主义原则,BC项正确。
[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民族自治地方有关规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
解析:《宪法》第112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因此A项表述错误。《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可见B项表述正确。《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可见,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其常务委员会不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故C项错误。《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而D选项中的30日表述错误。
[单选题]刘某与甲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甲公司帮助出售房屋一套。关于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可向刘某收取报酬
解析:本题为争议题。官方答案为C。依《合同法》第425条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A选项正确。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不介入当事人的合同,所以本题中甲作为居间人不可以代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故B选项错误。再依《合同法》第426条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由此可知C、D选项正确。因为本题为选非题,所以B选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