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蒙古人案件由中央大宗正府专门负责 汉人、南人案件归刑部,审判机关的官员由蒙古族任正职 蒙古族官员犯罪,行刑的必须是蒙古人

题目:有关元代法律特点的有:

解析:元代法律的主要特点就是以法律维护民族间的不平等。BCD是正确的。其法律明确规定蒙古人犯罪与汉人犯罪同罪异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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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被告人王小乙的表哥王小甲系组织他人卖淫集团的首要分子。1993年10月的一天,王小甲来到王小乙家中,准备用王小乙的房屋做"淫窝"来组织他人卖淫嫖娼,并表示请其一同干,王小乙欣然同意,并主动承担了管钱和物资的工作,还兼管把门望风。1993年10月至1994年4月,犯罪分子王小甲先后组织3批16人次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被告人王小乙先后收入"工资"及"房租"款人民币155元。此外,在1993年12月的一天,被告人王小甲等诱骗外地女青年葛某到王小乙住处,并告知王小乙当天晚上让葛某"接客"。当晚,被害人葛某拒不卖淫,被告人王小乙将葛某按在床上,强行奸污后对葛某说:"你已经不是黄花姑娘了,不挣点钱,就别想走。"葛某被迫开始卖淫。1994年4月15日,公安机关将王小甲、王小乙一伙缉拿归案。请问,王小乙的行为构成了:
  • 容留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 解析:王小乙协助王小甲组织他人卖淫,触犯《刑法》第358条第3款协助组织卖淫罪。在自己住处容留葛某卖淫,构成《刑法》第359条第1款的容留卖淫罪;将葛某强奸后迫使其卖淫,构成《刑法》第358条第1款的强迫卖淫罪,故本题应选A、C、D。

  • [多选题]对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认定正确的是:()
  • 煽动的对象只能是正在部队中服兵役的军人

    煽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对军人以造谣、引诱、劝说、怂恿等方法使军人逃离部队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煽动

    逃离部队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造成部队军心涣散、部队的某项任务无法顺利完成、煽动多人逃离部队等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的认定,参照《刑法》第373条规定。

  • [多选题]某县卫生防疫站在进行食品卫生检查监督时,发现某饭店卫生不合格,厨房里有苍蝇,于是报请县卫生局,并以县卫生局的名义对饭店罚款2000元。饭店对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卫生局得知饭店起诉后,为保证打赢官司,责令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员到该饭店补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遭到饭店拒绝。卫生局于是委托本局的法律顾问律师周某到饭店调查有关证据。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 卫生局无权对饭店实施处罚

    卫生局可以派其法律顾问,到饭店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饭店起诉以后,卫生局防疫站工作人员再也不能到饭店进行食品卫生检查

  • 解析:本题是关于行政诉讼证据的问题,命题的目的在于考查对行政诉讼证据收集规则的掌握。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与行政争议有关的证据,故不选B项。卫生局作为国家卫生行政管辖机关,它有权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虽然原告已起诉,但为行使卫生管理职权,卫生局仍然可以到原告处进行卫生检查,只是不能自行收集与此行政争议有关的证据而已。故ACD项符合题意。解答本题应参见《行政诉讼法》第35条。

  • [单选题]徐某死后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一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
  • 45万元

  • 解析:本题涉及遗产分割后的债务偿还问题。遗产分割后的债务,首先由法定继承的遗产清偿,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和遗赠的财产按比例清偿。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单选题]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 电子数据

  • 解析:电子数据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其主要是通过电子技术或数字技术和电脑等电子设备形成的,以电子形式存在于电脑硬盘、光盘等设备和材料内部,需要通过特定技术、程序和设备转换为人们所能感知和理解的存在物。对电子数据的判断,应明确两点:一是其存在介质的特殊性,一般是电脑硬盘、光盘等。二是必须通过特殊技术或设备才能被感知。由此可知,本案中存放在光盘中的照片属于电子数据。选项D正确。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表示的内容来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拍摄的照片如果以其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即可作为书证。本案中,照片是附在光盘中展示的,更强调其存在介质的特殊性,因此,相比较书证,本题选电子数据更佳。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所作出的结论。作出鉴定意见的主体必须是鉴定人,而不是本案中的交警。因此,选项B错误。而勘验笔录是指勘验人员对被勘验的现场或物品所做的客观记录。民事诉讼法中的勘验是法院的活动,而不是交警进行的,因此,选项C错误。

  • [多选题]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载明的权利被归为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可剥夺。下列关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最早出现于1999年宪法修正案当中

    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征收、征用,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来进行规范,且这一权力不得转授其他主体

    某甲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10年,某甲在服刑期间可以从事学术研究并出版

    梅某因故意伤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在此期间,梅某(15岁)考上南京某所高校,但被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责令退学。梅某主张自己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但实际上这种剥夺其受教育权的行为是合法的

  • 解析:考查公民基本权利。A选项错误,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B选项错误,《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八条(包括公民私有财产征收)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C选项错误,某甲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得出版著作。D选项错误,梅某所受的是缓刑并未实际执行,因此根据《宪法》和《教育法》第39条规定("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梅某的受教育权实际上遭遇非法剥夺。

  • [多选题]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 解析: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所以,C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1)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2)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3)涉及环境安全的;(4)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5)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6)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D选项正确。

  • [多选题]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甲发现乙出国后其房屋无人居住,便伪造房产证,将该房租给丙住了一年,收取租金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甲请客(餐费1万元)后,发现未带钱,便向餐厅经理谎称送走客人后再付款。经理信以为真,甲趁机逃走。不管怎样理解处分意识,对甲的行为都应以诈骗罪论处

    乙花2万元向甲购买假币,后发现是一堆白纸。由于购买假币的行为是违法的,乙不是诈骗罪的受害人,甲不成立诈骗罪

  • 解析:甲对丙的出租行为本身有瑕疵,但是其中并没有出现诈骗,丙在做出财产处分行为之时并没有陷入认识错误。对丙而言,处分财产行为基于的是租赁交易,而不是伪造的房产证。B项错误。对于无钱饮食、住宿的问题,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行为人原本具有支付饮食、住宿费用的意思,但在饮食、住宿后,采取欺骗手段不支付费用的,由于被害人并没有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债务,即没有处分行为,故对该行为难以认定是诈骗罪。C项错误。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对于行为本身是否违法没有限制。D项错误。根据刑法学界对诈骗罪行为构成的分析,诈骗罪是交付型犯罪,需要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A项中的乙并不是被骗,甲只能构成诈骗未遂。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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