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每次选举前必须登记全部选民

题目:2010年,全国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进行了重大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选举制度。根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解析:考查选民登记。我国的选民登记原则是"一次登记,长期有效",故每次选举前需要登记的并非全部选民,只是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的部分选民,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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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选题]甲有三个子女,儿子潘一、潘二和女儿潘三。潘三有四个子女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潘三于1996年5月死亡,甲于2003年8月死亡,生前没有遗嘱,留有存款2万元。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作为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是:
  • 将2万元分成三份,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应共同继承其母潘三应继承的一份

  • 解析: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甲的女儿潘三先于甲死亡,在甲死亡时即发生代位继承,潘三的应继份额,由其子女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代位继承。而甲有三个子女,潘三的应继份额是遗产2万元的1/3。因此,正确选项只有A。将2万元分成三份,潘一、潘二各继承一份,潘三应继承的一份由代位继承人张一、张二、张三和张四共同代位继承。当然,在实践中,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意见》)第27条有明确的规定。显然,这里的"多分",实际上是突破了"应继份额"的限制。

  • [多选题]关于法律的现代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内发型法律的现代化产生的一般是比较稳固的、与社会相协调的现代法体系

    外源型法的现代化特点具有被动性和较强的依附性

    我国法的现代化属于外源型法

  • 解析:法的现代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因而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法律同社会相适应基础上的现代化。所以A选项正确。 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革新。因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往往体现为超前性现代化。其重要特点在于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反复性等。所以B选项正确。 我国法的现代化经历了鸦片战争等外国的侵略,我国被动的接受外来入侵者的法律,有识之士的主张修律,从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法的现代化明显带有外源型法,从参照、模仿到自主立法,由此C选项的表述是正确,D选项的表述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是A、B、C项。

  • [单选题]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4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伺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据此,ABC错误,D正确。

  • [单选题]齐远、张红是夫妻,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提出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住房分割等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齐远不同意离婚提出上诉。二审中,张红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诉讼期间齐远继承其父的遗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一审漏判的住房分割诉讼请求,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 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32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该解释第328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裁判。因此,选项B、C与D均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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