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
在我国"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只适用于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并能够自行强制执行的情形下 在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准许
题目:下列关于"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解析: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问题。《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行政诉讼中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所以,我国采用这一原则的目的是提高行政活动的效率,保护法律秩序的稳定。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则法院一般情况下不应该裁定停止执行;但原告申请停止执行,该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停止执行不会损害公共利益的除外。而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话,则因为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未确定,所以法院不宜准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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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材料。那么下列选项中,哪项是不能调取的?()
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中调取和保全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3条。
[单选题]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王某因客观原因不能自己收集一项证据,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若法院拒绝调取的,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
解析:考查调取和保全证据。依据为《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25条。AD选项的说法与该规定第24条、第26条相悖,B选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与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
[单选题]行政诉讼中,对原告或第三人提供证据的要求,正确的说法是:()
原告或第三人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法院准许,可在法庭调查中提供
解析:考查举证责任。参见《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条、第7条。
[多选题]行政诉讼过程中,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上诉人认为法院偏袒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解析:考查撤诉。《行诉若干解释》第49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所以AB项都应选。这里应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法》与《行诉若干解释》的差别,《行政诉讼法》规定要经"两次合法传唤",而《行诉若干解释》并未规定次数,这里以《行诉若干解释》为准,因为"两次传唤"没有实际意义。选项C涉及《行诉若干解释》第49条第2款,对此种情况,应当作缺席判决。而D项涉及《行诉若干解释》第50条第3款,此时应作确认违法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多选题]某市工商局以某公司无合法证明,冒充国产品牌计算机进行非法销售为由,没收某公司一批计算机。某公司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供了这批计算机技术指标,某市工商局则提供了某省商检局对其中一台计算机的鉴定结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某公司所提供的技术指标,应附有说明材料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对计算机进行鉴定时,可以指定有关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证据。根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0条的规定,提供专业技术资料等书证的,应当附加说明材料。故A的说法正确。根据第62条的规定,鉴定程序严重违法,人民法院不予采纳被告的鉴定结论。故B的说法错误。原告某公司提供证据是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不是承担举证责任。故C的说法错误。D符合《行政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
[多选题]某海关认定王某船上运输的货物无合法证明构成走私,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王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提供了包括日本某公司出具的购货证明等有关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王某若在法庭调查时直接向法庭提供此购货证明,须经人民法院准许
王某向人民法院提供此购货证明时应提供其中文译本
人民法院接到王某提交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
此购货证明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解析:考查提供证据的要求。ABCD的说法分别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7条、第17条、第20条、第3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