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题目:某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在甲网站发表题为"天堂向左"的诗作,乙出版社的《现代诗集》收录该诗,丙教材编写单位将该诗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诗人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可以署真实姓名也可以署非真实姓名,因此A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著作权法》第10条第(1)项规定的"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构成条件。可见,"天堂向左"是在甲网站被正式发表,而非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根据《著作权法》第23条第1款,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可见,丙教材编写单位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将"天堂向左"作为范文编入《语文》教材,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C选项正确。根据《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本题中,诗人并未声明不得转载,故丁网站转载该诗不一定会构成侵权行为。《著作权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刊已发表作品的行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出处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可见,并非一切转载必然构成侵权行为,因此D选项表述错误,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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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选题]李某以故意杀人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交付执行前,发现下列哪些情况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 发现李某还可能犯有盗窃罪

    李某揭发同村张某抢劫银行的犯罪事实

    李某正在怀孕

    同案犯林某归案自首,承认杀人的罪行是其策划并实施的,李某只是从中帮忙

  •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的。本题B项符合"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故应当选.C项李某正在怀孕符合上述第(3)项规定,人民法院也应当停止执行死刑。故C项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51条、第252条规定的判决"可能有错误"包括下列情况:(1)发现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2)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归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3)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4)判决可能有其他错误的。本题的A、D两项分别符合《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2)项,故应当选。

  • [多选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

  • 解析:本题考查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参见《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

  • [单选题]李某是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太太。一日,她出门忘记带钥匙,被困在门外,遂打"110"要求公安机关出警为其开锁。"110"告知她这不属于其职责后,并未出动。李某遂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并无法定职责,应作出何种判决?()
  •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

  • 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判决。《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多选题]公元前399年,在古雅典城内,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1人组成的法庭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被告人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其因在公共场所喜好与人辩论、传授哲学而被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在监禁期间,探视友人欲帮其逃亡,但被拒绝。苏格拉底说,虽然判决不公正,但逃亡是毁坏法律,不能以错还错。最后,他服从判决,喝下毒药而亡。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人的良知、道德感与法律之间有时可能发生抵牾

    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决定表明,一个人可以被不公正地处罚,但不应放弃探究真理的权利

    就本案的事实看,苏格拉底承认判决是不公正的,但并未从哲学上明确得出"恶法非法"这一结论

    从本案的法官、苏格拉底和他的朋友各自的行为看,不同的人对于"正义"概念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

  • 解析:法律和道德虽然密切相关,但二者并不是完全等同的。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由此可知,道德与法律之间有时也可能出现冲突,A项正确。苏格拉底认为,守法即正义,即使所遵守的法律是恶法。因而苏格拉底虽然遭受不公正的处罚,但是他仍然坚守内心的信仰,不放弃追求真理的权利,B项正确。苏格拉底服从判决的原因在于,他认为即使不公正的判决(法律)也应当得到遵守,因为守法即正义。可见,苏格拉底并没有从哲学上明确得出"恶法非法",C项正确。本案的法官认为苏格拉底信奉新神,蛊惑青年,是不正义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苏格拉底认为,守法即正义,即使是遵守恶法。而他的朋友则认为,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不值得遵守。可见,不同的人对于"正义"的概念可能有不同的理解,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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